工傷休養期間,公司發存證信函要求到廠

匿名(進階會員)
2025-01-02 19:17

因公傷假
仍在台大醫院開立的休養期間。
1、公司發存證信函要求指定七天內親自到廠說明。
然而相約老闆時間均說沒空,到公司也說沒空。

2、信函還要月底要求復工

出示勞工局認定職災醫院醫師休養證明
老闆對請假完全不回覆也不拒絕。
請問各位大律師怎麼回事

第一點:是否犯法
第一、二點:感覺在設下圈套
壓迫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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