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害者家屬,
其家人因被詐騙自殺,
詐騙犯近期又於網路行於詐騙,
我是否可以用於網路或者於他公開帳號下留言,
他是詐騙犯請勿信任,也貼出相關裁判書裁定判決。
如果對方起訴侵犯隱私或者個資法﹒.﹒.等法律
,我是否能以下面理由阻卻違法?
類似於
1貼文出於善意且為保護合法之利益
2貼文出於善意且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
3貼文出於善意且為保護社會之法益
我家人的案件目前還在官司中,故不多詳述。
問題是,對方(詐騙犯)已經是非常可惡的態度,
於家人自殺後,還多次在網路嘲諷,
我想避免於再有受害者,但其家人與親戚和律師也勸告,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被對方提告,不但官司冗長還費金錢,
對方早就名下無任何財產,也不怕關。
只是於被關之前,一直詐騙而已。
目前就只能讓他被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