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被告自己因為虛榮心及面子 而誇大其詞說自己犯案且許多不存在之情況 屬於傳聞證據嗎 其實他是不知情而捲入被告 我們如果去當秘密證人 會怎樣
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所作的陳述,才有傳聞證據的問題。提問所說的情形,是被告本人在訴訟外的自白,與傳聞證據無關。再者,自白如果與事實不符的話,只憑自白也無從論罪。(參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及第159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