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假如雙方離婚後,有親權的是甲、無親權的是乙, 請問﹒.﹒ 1.離婚後,除了探視權、撫養費義務,乙還有其他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嗎? 2.探視權是必定會擁有的嗎?還是需要協議產生的?(如無特殊兒虐行為) 3.若乙想要看小孩,而甲住的很遠也不願意將小孩帶出,只同意乙到甲家探視,乙有其他保障探視權的方法嗎? 4.探視時,甲有權利限制孩子能見誰嗎?(比方乙帶朋友同行會面,而甲不允許)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