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接受採訪,由採訪者寫成文章,著作權屬於誰?


受訪者接受採訪,由採訪者寫成文章(如:自傳、雜誌專訪),共有幾個著作權?著作權屬於誰?如果第三人想使用,需取得誰的同意?

詢問情況:
1. 受訪者口述,採訪者只作紀錄
2. 一問一答,受訪者說完,由採訪者自行編輯成文章,後經受訪者確認同意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簡要分享可能結論如下:

1.若單純為採訪者訪問受訪者並自行撰寫成「語文著作」,雙方沒有任何著作權歸屬約定或僱傭/出資聘請關係,
著作權為一個,且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應由採訪者(語文著作完成者)取得著作權,
第三人欲使用則應取得採訪者的同意。
至於受訪者口述內容是否可認定為一個著作,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但可能欠缺原創性。

2.若採訪同時尚有一併錄音,或採訪後有將上開「語文著作」跟其他著作進行編輯或改作,
則可能會產生多數著作權,須依據具體狀況認定著作權歸屬。

3.若採訪者與受訪者間有僱傭或聘請關係(例如受訪者出資請採訪者採訪),
則著作權歸屬狀態應依據著作權法第11條、第12條認定。

ps.就著作權歸屬問題,個人已有撰擬相關分享文,待編輯審核中。

 

以上簡要分享,僅供參考,一切仍以具體個案事實為準,希望有所幫助。

person
person
LU0000041(一般會員) 2019-05-01 03:38:56
謝謝您的回答,您提到口述內容可能因為缺乏原創性無法認定是「著作」,但是依照我的想像,受訪者口述內容應該都是自己想出來的?
請問受訪者「口述內容」要認定為一個「著作」有那些條件,是否能舉例子?
也期待您相關分享紋露出。
person
曾允君(認證法律人) 2019-05-01 18:58:57
設想的狀況是受訪者回答為較單純的內容,如「是」、「否」或「沒錯」等,則將欠缺原創性,而無法符合取得著作權的要件;又若回答內容為事實或概念也一樣。
但若回答內容屬於類似格言或經典名句,或非單純事實及概念陳述,則仍可能具有著作權。
因此,若如您提問中設例的1.情形,著作權將屬於受訪者,採訪者是對該著作的重製行為,若未得受訪者同意,則有侵權疑慮;
如您提問中2.情形,雖採訪者所創作的是獨立著作,但仍屬於編輯或改作受訪者著作的行為,若未經同意,也會有侵權疑慮。
補充說明如上,僅供參考,仍以具體事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