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子煙違法,為什麼還可以開實體店面販售電子煙?禁止運輸進口那實體店面為什麼可以進口?
(這題由法律百科編輯高子涵回答)
依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不能製造、輸入、販售任何形式的電子煙,否則會被處以罰鍰。
既然違法,為什麼電子煙的店還是一家一家開呢?
筆者在2019年7月3日打電話到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詢問,對方強調,業者實際上有開店,不代表是合法營業。
目前稽查人員行政檢查上的情況,因為稽查人員稽查必須穿背心,且沒有搜索權[1],店家如果在稽查時將電子煙商品收起來,也無法強制搜索。就算查到,因為罰鍰金額不高,部分業者認為即使需要繳罰鍰,還是有好的利潤,所以仍繼續營業。
以下簡單說明我國目前對電子煙的法律規範。
延伸閱讀:
衛生福利部(2016),《電子煙防制知能(大眾版)》。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8),《你應該知道的電子煙.加熱式菸品30問》。
註腳
[1]如果電子煙違法,為什麼還可以開實體店面販售電子煙?禁止運輸進口那實體店面為什麼可以進口?
目前電子菸在我國的合法性尚屬模糊不清,原則上定位為「違法」,但因為還沒有制定專屬於電子菸的相關規範法條,所以電子菸若有下列情況,則可能觸犯他法而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