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力完成的著作,或是有其他人提供資源完成的著作,著作權會是誰的?


如果著作的完成,不是一個人獨力完成,而是由兩個人以上完成,或是有不同的人提供資源的話,還是當然由實際創作者取得著作權嗎?要怎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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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時候,大概可以區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共同著作
當二個人以上共同完成著作,且每個人的精神力創作在該著作中無法加以切割而個別利用時,這種著作就是所謂共同著作。
職務著作
當受雇人因職務關係而完成的著作,即為職務著作。
出資著作
指的是實際完成著作的人(受聘人)在他人(出資人)資金挹注下所獨力完成的著作。
 
不同種類著作對著作權歸屬的判斷,請見曾允君(2019)以下三篇說明:《著作權的歸屬(一)──多數人合力完成的共同著作》、《著作權的歸屬(二)──職務著作》、《著作權的歸屬(三)──出資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