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已近17年,因業務成績亮眼 老闆於2015年用Email確認與我簽任合作契約十年, 請問(1)契約/條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2)老闆可單方面修改薪資條件嗎 (縮減)? (3)如公司營運狀況下滑,資遣費該如何計算? 按合約未滿期限支付?還是? 謝謝
針對您的問題簡單的回應,其他專業事項還請洽私人律師。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