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出國遊玩的時間可以久一點,決定在放農曆年假前三天開始向公司申請特休假或是事假。 請問公司可以不准許員工的事假或特休假嗎? 一併詢問,那如果請的假別是喪假或是生理假等其他事由,對於公司的決定會有影響嗎? 公司有准駁員工請假的權限嗎?如果有,怎麼判斷?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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