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中國電影以外,我們對其他國家的電影進入臺灣,有數量或其他任何限制嗎? 雖然中國與臺灣之間關係確實是政治問題,但法律上是否有必要每年限制10部片呢? 如果擔心中國對臺灣的攻勢,在電影上,有沒有除了數額限制以外的方式可以解決? 這樣的限制,它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有足夠的理由可以支撐這樣的限制嗎?這樣的數額限制,其實除了限制了片商的財產權以外,是不是也限制了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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