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工可以兼職嗎?如果簽工作約時看到一律不可兼職的文字,是有效的嗎?

匿名(一般會員)
2019-11-02 03:11

查了一些資料,好像一般會承認勞工有兼職的權利的樣子。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在工作契約裡有提到員工一律不得兼職,這樣的規定有效嗎?如果偶爾在網拍上賣東西或領稿酬也不行嗎?
請問勞工兼職的範圍怎麼認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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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下簡單回應您的問題︰

一、雇傭契約中,關於兼業、競業禁止的條款︰

 (一)兼業者,即從事與本工作在性質上不相同的工作,例如,正職是公司業務部部員,兼業於早餐店員工;競業者,即從事與本工作相同性質的工作,例如,在兩科技公司皆擔任經理職務、在兩補習業皆為補習教師,由於相同業務性質的公司間存在競爭關係,因此,受僱人於同性質公司工作,便稱為競業行為。

 (二)先談實務最常見的「競業禁止約款」︰該約款是雇主為了防止受僱人將公司內部機密或資訊,帶往其他家公司,因此,會有約定︰1.在受雇期間,不得競業;或有約定2.在離職後一定期間內,不得從事相同性質的職業。

   1.針對受雇期間的約定,由於受僱人與公司間仍存在緊密關係,因此,本於契約自由原則,該約款通常不會有違法的情形。

   2.針對離職後的約定,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就有相關的規定。

   請詳閱本百科文章︰〈臺灣法令對競業禁止的最新規範〉

 (三)針對兼業禁止條款,實務上多存在於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與公司間的委任契約,以及公務員與國家之間,而鮮少出現在勞雇契約上。本文認為,兼業行為通常不會損及僱用人的利益,因此,或可認為︰兼業禁止條款將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而無效,蓋該條款並無所欲保護的商業利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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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1-04-14 10:14:19
我是一位新聞從業人員,平常管理編輯台,並擔任主播,休假時偶而會兼職擔任主持人,公司質疑此兼職行為違法並涉及競業問題,並說要懲處或提告,請問該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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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1-04-15 03:47:39
建議確認勞動契約中有沒有禁止兼職等相關約定,以及違反約定的效果。禁止兼職的約定主要是避免影響正職工作的表現,或是洩漏公司的秘密,而損害公司的利益。
至於禁止兼職的約定及違約效果是否合理等具體個案的判斷,仍建議備妥相關資料諮詢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士,法律諮詢的管道可以參考: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wABC/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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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3-06-23 00:39:50
請問一下如果我在飯店櫃檯工作,可以去其它飯店櫃檯兼職嗎?有條例是不能去同業兼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