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常看到有一些商品、食品、營養品找名人代言, 但有些廣告是用誇大不實的方式欺騙消費者購買, 這種廠商應該會被處罰吧?來代言的名人也會被處罰嗎?
如果「代言廣告」(法律上稱為「薦證廣告」)不實,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以處罰廠商5萬元至2,500萬元的罰鍰;此外,廠商可能要賠償消費者民事上的損害,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
代言人如果明知,或可以合理推知這則代言廣告不實,仍然代言的話,也要跟廠商一起連帶負民事上的賠償責任喔!
關於代言人不是名人會不會有差別、代言人如果故意不實代言的責任等問題,可以進一步閱讀法律百科文章:黃蓮瑛、劉怡君(2019),《代言廣告只要有「以上為顧客個人感受,不代表商品的功能性」,不實廣告的廠商就可以免責嗎?代言人又有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