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件經高院二審作出判決後,不能再提上訴,這是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提問所說的情形,既然已經收到執行通知單,就表示案件已經確定不能上訴了。 (more...)
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所作的陳述,才有傳聞證據的問題。提問所說的情形,是被告本人在訴訟外的自白,與傳聞證據無關。再者,自白如果與事實不符的話,只憑自白也無從論罪。(參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及第159條第1項) (more...)
請問您有沒有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如果處分書只談到公然侮辱撤回,對於強制罪部分沒有交代,因為此一部分依法不能撤告,可以聲請繼續偵查。 (more...)
誹謗罪的刑事告訴期間是6個月,逾期就不能告了;民事賠償的消滅時效是15年,時間很長。孩子不是被害人,沒有告訴權。 (more...)
按照提問所引內容,應當等到收到檢察官的通知後,履行向公庫支付貳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的義務。至於徒刑與罰金部分,因為判決宣告緩刑貳年,就是在二年內暫緩執行的意思,如果在二年內不再犯錯,期滿便可視同銷案,沒有前科紀錄。 (more...)
對於您的誠實態度十分欽佩。您可以攜帶撿到的信用卡,前往管區派出所自首接受調查。警方會作詢問筆錄,根據信用卡發卡銀行及卡號,查到卡主相關資料。您自首後,警方會將案件移送檢察官處理。其具體流程需要多久,無法預估。不過,因為是自首,案情單純,應當... (more...)
按照提問節錄的判決主文來看,有期徒刑五月不能易科罰金,應當服刑。至於能不能易服社會勞動,要由檢察官依個案審核決定。 ##提問所載「隨三診」三字,判決主文不會有此文字,似乎有誤。 (more...)
就法論法,按照程序從新原則,理應以判決的日期為準,如果認定違憲的判決之日,新法已經生效施行,便要以新法所規定的程序處理。 (more...)
關於您的問題,僅簡要回覆如下: 易科罰金的意思 易科罰金是一種變更刑罰執行的方式,屬於易刑處分的其中一種類型。意思是說當行為人觸犯了最重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而且被判決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時,可以用刑期再乘上1,000、2... (more...)
哪些情形下辯護人(律師)或被告不能閱卷,或是可能會被法官限制閱卷,可以區分以下不同的刑事訴訟階段討論: 偵查階段 因為偵查不公開的緣故,所以偵查階段原則上辯護人或被告都不能閱卷,只有在特殊情形且具備特定身分時才可以閱卷,例如: 羈押審...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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