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到庭聽判 2.請律師派助理去聽判 3.司法院主文查詢 https://csdi3.judicial.gov.tw/judbp/wkw/WHD1A01.htm 最快當天或是隔天可以知道 4.當天打給承辦股書記官詢問(不過書記官不一定下... (more...)
您所說的「案件還在偵查中」,首先需要知道是什麼罪名?因為大部分案件是不能和解撤回的。 (more...)
問題1: 可能涉犯刑法第227條傷害罪。 可能的答辯方向: 1.雙方互扯中導致對方受傷,自己沒有傷害故意。 2.右手受傷無法使力,無法對方造成傷害結果。 -- 問題2: 事實過於模糊,三姐將誰的錢那為己有? -- 律師Line免費諮詢:@1... (more...)
您所說的情形,可以嘗試引用刑事補償法第1條第5款規定,主張羈押日數超過法院判決的宣告刑期,請求刑事補償。須依該法第9條、第10條規定,向原判法院提出請求狀,由法院決定能否准許及其具體補償金額。 (more...)
新聞內容不太詳細。或許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辦理的。 (more...)
已經被再申訴所取代了。 依照該法第54條第7項的規定,屬於行政處分性質的懲處,經再申訴評議委員會作出決定後,這個決定就視同訴願決定,如有不服,便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more...)
因為被告的犯罪行為而直接受害的人,無論被告所犯之罪是否須告訴乃論,都可以委任律師作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自訴。 (more...)
一、提出告訴後,要經過檢察官的偵查,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才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用淺顯易懂的話來說,檢察官才是「原告」,告訴人沒有當事人的地位。 二、提起自訴後,自訴人就直接成為「原告」,取得當事人的地位。但是,提起自訴ㄧ定要委任律師作代理人,... (more...)
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本身便已規定了證人拒絕證言的理由。依照第183條第1項但書規定,證人可以用具結替代拒絕證言原因的釋明。 (more...)
誣告罪必須是虛構事實才會成立,如果出於懷疑或者誤會,便難論罪。 至於有沒有偽造「證據」,要看是指什麼而定,並且要證明有偽造的行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