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Uber公司在提「撤銷行政爭訟」時,依訴願第1條、4條之規定,應先向「公路總局」之上級主管機關「交通部」提起「撤銷訴願」交通部在審理訴願時,難道不知道公路法的「裁罰管轄權」嗎? 這個問題實際上涉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爭議,亦即交通... (more...)
什麼是污點證人? 污點證人其實並不是正式的法律名詞,而是一個俗稱。法律上對於問題中所提到的狀況,是用證人保護法去做規範。 身為犯罪的共犯,但只要在刑事偵查當中,供出與案情有重要關係、而且有助於檢察官偵查犯罪調查的資訊、或其他嫌犯涉案的證據,... (more...)
謝謝品毅的回答,覺得提問人的問題偏向專業的國考題或者實務見解的討論,但又蠻有趣的。編輯嘗試用較白話的方式補充回應,希望讓更多讀者可以理解這個問題: 刑事再審制度簡介 屬於「非常救濟程序」 所謂的再審,是說當判決確定(俗稱的定讞)之後,... (more...)
其實,學者已經提出批評,認為案件單一性與同一性是相同的概念,僅作用在不同的訴訟階段而已。 所謂案件單一性,指得是在「起訴-審判」程序中,檢察官所主張起訴的「兩個罪」是不是「一個案件」。 所謂案件同一性,指得是「判決公佈後」,檢察官「另外」想... (more...)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法律地位」為何?又是否為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受託人(團體)?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下稱本會),是一個國家成立的私法上之財團法人,理應為一私法主體,原則上不得行使國家高權力。... (more...)
考量到訴訟資源其實很有限,所以要上法院解決民事紛爭,必須要由當事人(原告、被告)負擔成本。為了避免濫訴,原則上要由原告先繳納訴訟費用。 如果真的沒有錢,只要不是毫無理由的濫訴、或者沒有勝訴可能,就可以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意思是可以不用... (more...)
所謂的「監聽」,在法律上稱為「通訊監察」,只要是利用電信設備所發送、儲存的各種訊息,都可以依法進行通訊監察。目的是要調查犯罪的證據。 但目前的法院見解認為,監聽是針對「現在或未來」的通話內容,而不能夠針對過去已經留存的影音記錄來監聽。所以如... (more...)
逮捕與拘提︰ 首先,「逮捕」屬於「刑事訴訟法」(下略)領域的概念,指得是「犯罪偵查機關」(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司法事務官等)暫時拘束「通緝犯」(第87條)、「自行到場之被告」(第228條第4項)之人身自由的高權行為,或者是「任何... (more...)
以下簡單回應︰ 一、依法應先經過訴願程序之訴訟,並無許其排除訴願先行程序之例外。 二、本提問所援引之訴訟,乃是屬於保全程序,與「本案」訴訟並不相同。是關於本案訴訟,如果是撤銷訴訟,則應當提起撤銷訴願為前提,此乃訴願決定書謂「如不服本決定,得... (more...)
精神鑑定的鑑定人來源 涉及到需要確認被告精神狀態的案件,鑑定人需要是具備精神醫學專業的人,但目前我國相關法律,包含刑事訴訟法跟精神衛生法,都沒有特別規定年資、專業背景,所以通常由法官或檢察官囑託醫院、或者臺灣精神醫學會做鑑定。 法院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