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為我請病假達30日,事假14日,而提前告後續事假病假因為假滿,若需要請假皆以曠職論,要求我留職停薪,但是公司薪資為我生活經濟來源,若不違反勞基法規定繼續曠職3日或一個月曠職達6日的規定,我可以拒絕接受留職停薪的要求嗎?公司可以直接遣散... (more...)
在簽勞動契約時候, 裡面只有說工作不要遲到 並未提及遲到多久扣薪水 也沒說幾分鐘內扣多少到多少 之後看到同事當月被扣了七千多的遲到薪水 詢問才知道 1~5分扣100 5~10分扣300 超過10分扣500 這樣是合理的嗎?... (more...)
因為3月底出國有提前跟公司請事假,但是公司不准假,公司直接送我曠職,這樣可行的嗎? (more...)
公司股東改為負責人,原老闆(負責人)離職,因還在海外出差期間10號返台,31號只接到電話通知,原老闆會幫我們處理加保,但月底已經被公司退保,因項目工作還在進行,回來問目前公司的負責人,這樣算資遣嗎,他回答:叫我找原老闆談,談完總覺得被敷衍,... (more...)
收到到職通知後,勞雇雙方應該在什麼時候簽勞動契約? 公司這方可以跟勞工說,到職不會一開始就簽契約,而是在勞工到職過一陣子才簽約嗎? 這樣公司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要面對? (more...)
我們的廠房區域很多間,人資又要求一定要在自己的部門打卡才算上班,請問上班的認定是進到工作場所(廠區入口)就算報到上班,還是一定要到規定位置呢,還有想問看看,未刷卡不能扣薪資,那可以扣獎金嗎,先謝謝回覆的人。 (more...)
107年0305簽了2年不定期契約,合約書上面的版本是106年9月21日修訂。勞動基準法是在107年有變動修改過。 請問到底是要照合約書不合理的條款走,還是要照新的發法規?院方在111年10月27日的同仁考勤管理辦法又寫上若要延長工作時間... (more...)
如題,目前在職公司是屬彈性上下班早到早走晚到晚走(09:00~10:00),10:00後到算遲到。 員工上午請假同09:00開始但必須中午12:45到公司12:45後到算遲到,這樣是否有違反勞基法條? 公司解釋是因為下午15:00~15... (more...)
我因有欠款銀行所以跟公司說我不能保勞健保不然會被法院查到要被扣錢,請問這樣公司要給付我每個月沒保勞健保的補償嗎? 可以補償多少呢?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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