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參照,刑事訴訟法§322︰「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more...)
當時新聞報導有各種資訊,下面分享是假設「短片屬於高雄市政府著作」,跟公共財是不一樣的概念。 什麼是公共財 著作權法中沒有公共財的用語,但依照著作權法第30條第1項,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限在著作人過世50年後屆滿,此時作品就成為... (more...)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警訊問被告的時候,必須要出於懇切的態度,不能夠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不正當的方法。而用毆打、灌水等方式來刑求,就是被法律禁止的訊問方式。 這個規定是為了要保障被告可以自由陳述,雖然被告自由陳述,可能也會... (more...)
偵查不公開的目的,除了是為了維護偵查順利進行及保護證人以外,也包括要避免對於被害人、關係人以及未經定罪被告的名譽或隱私造成損害,以及同時是為了讓被告接受公平的刑事程序,避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詳細說明,請見: 本站文章:吳巡龍(2019),... (more...)
請參考本站文章:《誰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違反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按照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規定,要遵守偵查不公開的人,包含: 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 司法警察、 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 也包含書記官、... (more...)
以下簡單回應: 一、侵權行為事件,應以「行為人」為賠償義務人。 二、對於房屋有事實上管領能力的人,具有維持其所有物不損及他人之客觀義務。違反此義務,即構成不作為之侵權行為。 三、借名登記契約,是所有人將不動產登記於他人名義之下,但自己仍保有... (more...)
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準此,能提出「刑事告訴」的案件僅限於「告訴乃論之罪」,而且必須是「得為告訴之人」於「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提出。一旦6個月的告訴... (more...)
本文先行講述結論︰ 該名小學生著手實行竊盜行為,是竊盜罪的正犯,並不是共犯;而該名國中生教唆他人實施犯罪,則為竊盜罪之共犯。此處應留意的是,倘該名國中生是「指揮」他人實施犯罪,則為竊盜罪之(間接)正犯。 在刑罰上,無論是正犯或教唆犯,皆以本... (more...)
可以先確認黑膠唱片裡有沒有著作權法要保護的著作,這邊要留意,著作權法保護的是黑膠唱片(著作物)裡的音樂作品(著作),而不是黑膠唱片本身。 如果有著作權法要保護的著作,要做轉檔這樣的利用行前,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會是合法、最沒有爭議... (more...)
本案中,買賣之物有瑕疵,買受人(即A)即可主張解約,縱使賣方願意提供無瑕疵之物,仍不使買受人之權利(解約權)失效。 瑕疵擔保︰ 依照瑕疵擔保之規定,買賣之標的物於危險移轉時有瑕疵,買受人即得解除契約(民359),亦即,買賣契約自始歸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