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簡單回應︰ 勞雇契約簽訂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其所規定之違約行為,應當限於「可歸責於受僱人之事由」,例如,勞工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選擇離職。如果基於「可歸責於僱用人之事由」(例如,雇主違約、未提供良好工作環境等)而終止勞雇關係,即非此種條款所... (more...)
有可能是恐嚇取財罪或是強盜取財罪,兩罪的刑度不同。 具體要從被強迫交錢的人意志自由受到壓迫的程度判斷: 受強迫的人感到害怕,但還能選擇做出抵抗,就是恐嚇取財罪;如果受強迫的人會因為太害怕,而無法抵抗,就是強盜取財罪。 詳細請參考:匿名(20... (more...)
一般而言,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應持有由法官所核發的搜索票,才能進行搜索,稱為有令狀搜索。 如果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急迫情況,可以例外沒有搜索票仍進行搜索,稱為無令狀搜索。不過事後還是需要得到同意,萬一法院不同意,那麼這次搜索得到的物品就不能作... (more...)
食安問題確實是民眾關注的焦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在近年來多次修法,希望能因應時代變遷,達到維護國民健康的目的。 因此,依照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如果發生疑似重大或突發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主管機關依現有資訊研判有傷害民眾健康的可能... (more...)
前言︰ 本文將分成三大部份進行論述,第一,介紹「無因管理」、「好意施惠行為」;第二,系爭判決之摘要與評釋;第三,提問者的問題解答。   摘要︰ 熱心助人的行為雖值得鼓勵,但若失手幫了倒忙、越幫越忙,不就是當事人最不想發生的事情嗎! 「在善心... (more...)
您好: 我是紀岳良律師,從您的提問簡單來說,當時雇主承諾週休二日卻未給假,和未給予安全防護措施,均屬勞工得要求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但應在30日內為之);而因終止契約是雇主違反規定所致,所以當初雇主承諾的給付項目,都應該照付。 敬祝平安 (more...)
法務部有羅列各種法律諮詢資源,可以給大家參考: 縣市政府,如: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市民服務組法律諮詢服務 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 地方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縣市榮民服務處 民間公益團體:針對特定議題。如: 財團法... (more...)
摘要︰ 此問題涉及「國會調查權」。國會調查權並非我國憲法明定立法院之權限,惟經過多次釋憲實務的發展,逐漸確立立法院的調查權,其中包括對人的調查與文件調閱權,下文統稱國會調查權。 國會調查權是立法院的權限之一,以輔助其監督、制衡行政之權力。 ... (more...)
本文不針對個案進行評論,僅提供一個關於國家權力行使與人民權利保護的思考脈落。 人民的基本權利,例如本文所提的言論自由,當然受到憲法的保障,但這種保障並非絕對。只要符合一定條件(憲法第23條),人民的權利是可以受到限制的。因此,只要國家依法行... (more...)
人權是用來對抗國家的,因此,僅有國家行為才會有侵害人權的疑慮。在私人之間,存在私法自治原則、契約自由原則,不生侵害人權的疑慮。 另外,學說上有所謂「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討論私人之間有無侵害基本權的可能,本人在此網站有相關文章,尚未刊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