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的名稱 法院審理時,必須去判斷被告有沒有參與審判、接受審判的能力。這樣的能力,在刑事訴訟法上稱為「就審能力」(又稱「受審能力」)。 法院要主動去判斷被告有無就審能力 法院需要主動判斷被告有沒有就審能力。被告的就審能力,大致可以分為兩... (more...)
在勞動契約的情況,除非有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一般來說,只要雙方對於「薪資」以及「工作內容」這兩個契約約定中最重要的事項達成一致的意思決定,契約就能合法成立。一般的勞動契約,並不一定需要以書面方式訂立,口頭或是書面等方式成立也都可以。 只要勞... (more...)
只要任職滿6個月,子女未滿3歲的受僱者,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本參加的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都可以繼續參加。 除非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的特殊情況(歇業、虧損、業務緊縮、公司經解散轉讓,不可... (more...)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不行隨意監聽喔。 必須是依法可以聲請監聽的犯罪類型,且必須犯罪嫌疑重大,同時不能或很難用其他方法蒐集、調查證據,才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聽,並由法院審查並核發通訊監察書。 詳細請參考文章:吳景欽(2019),《怎麼樣可以獲得監聽票... (more...)
本案涉及瑕疵擔保的問題,可參閱百科文章︰〈物之瑕疵擔保(一)──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三)──法律效果〉。   簡單回應您的提問,首先消費者(顧客)必須舉證說明︰「瑕疵發生在交付之前」,也就是,顧客在拿到貨物時,該貨物... (more...)
拘役與拘留均屬限制人民人身自由的高權行為。兩者比較如下︰ 比較   國家高權 法律規定 公文型式 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 拘役 司法權 刑法第 33 條 裁判書 監獄(另有〈監獄行刑法〉) 拘留 行政權(交由司法裁決) 社會秩序... (more...)
例題 甲雙手穿戴手指虎,向路旁經過之行人乙出拳後逃逸,乙左臉瘀青,送醫後並無大礙。   爭點︰ 本案中,甲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之規定,行政機關並得依照同法第22條第三項之規定,沒入其手指虎。甲亦違反刑法第277條... (more...)
本文就提問者的問題,簡要答覆如下︰   為什麼刑法會規定第246條呢? 保護法益作為刑事立法的目的 原則︰〈刑法〉的設立是為了禁止「任何人造成他人法益的侵害」,這也是刑事立法的要求,即刑法的每一個法條必須要有想要保護的「法益」(保護法益成為... (more...)
未成年子女無償取得的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而父母如果將孩子的財產拿去賭博,是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的方式不適當,這個時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以介入,讓子女的財產管理人換人擔任。 詳細請參考文章:葉怡妙(2019),《父母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 (more...)
父母和孩子同時有繼承遺產的權利,此時父母與未成年子女處於利益相反的情況,父母應該要向法院聲請選任其他適合的人擔任特別代理人,由特別代理人來處理繼承遺產事宜。 詳細請參考文章:葉怡妙(2019),《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與父母相反時,應由誰代理未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