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民國102年4月9日法律字第10203503060號答覆內政部函詢意見略稱:申請結婚登記之當事人如未達民法第980條規定之法定結婚年齡者,係屬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主管機關應否准其申請。 先前民法第981條尚且有未成年人結婚須經法定代理人... (more...)
校園霸凌的定義? 依照教育部訂定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即使在大人眼中只是孩子的打打鬧鬧,似乎也沒有真的造成什麼傷害,但只要是直接或間接的欺負、騷擾或其他行為,造成當事人處於不友善的環境,影響正常學習,即使發生地點不在校園內,也算是校園霸凌... (more...)
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中依飼養的目的將動物分成許多種類,包含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等。其中「寵物」的定義不僅限於貓狗,只要是出於觀賞、陪伴等目的而飼養的脊椎動物,都是動保法上的寵物。   而「虐待動物」的行為,也不僅限於直接毆打或... (more...)
雖然勞檢(勞動檢查)原則上不會事先通知事業單位(除非是法律上規定的特殊情形),但不論有沒有事前通知,勞檢員抵達時都必須依法主動出示證件證明身分,否則事業單位可拒絕檢查,不用太擔心遇到來路不明的人混進公司。   若對勞檢結果不服,... (more...)
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有沒有效,要視協議的具體內容而定,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上是有效的。以下簡單回覆提問人所述的情形,更多關於婚前協議、婚前契約條款的例子,可參考:雷皓明、張學昌(2022),《婚前協議的效力》。 贈送進口車、分擔安養院... (more...)
在公開平台發文影響雇主或公司形象,可能涉及的犯罪有: 刑法公然侮辱罪 發文內容是單純人身的攻擊,而非講述具體的事件,例如罵三字經、畜生。 刑法誹謗罪 發文內容是可證明真偽的具體事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例如老闆與員工有婚外情、公司在... (more...)
「職場霸凌」在現行的法律條文中還沒有明確的定義,不過參考法院實務和行政機關(勞動部)的見解,可以大致歸納出幾個特徵: 在職場中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羞辱行為。 加害者不一定是上司,也可能是下屬、同職階的同事。 加害者通常具有職務、... (more...)
公然侮辱罪的成立有許多要件,詳細可參考蔡文元(2022),《什麼是公然侮辱罪?》。其中與提問人所述情況較密切相關的可能是: 瀏覽論壇的不特定多數人,可否看出「第一張發言」的人是誰? 截圖上不一定要有發言人的真實姓名,只要有線索可推知對... (more...)
通訊監察(監聽)的期間長短,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2條有明文規定。對於涉嫌特定犯罪的監聽,每次都要由法院核發或補發「通訊監察書」。提問所稱被監聽長達19年以上,如有不服,可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抗告或準抗告(第404條第1項第2款或第... (more...)
行政責任 雖然沒有真的發生擦撞,但任意蛇行、逼迫其他用路人讓路,或其他危險駕駛的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6,000~36,000元罰鍰。 刑事責任 即使沒有實際造成任何人受傷、沒有肇事,但這樣的駕駛方式不只自己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