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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說 首先,學生與學校兩者間,處於「特別法律關係」。這指得是學生與學校間的關係,具有緊密互動、指揮監督關係,與一般人民與國家間的關係不同。 在這種法律關係下的人民,例如學生,國家對其權利之干預可以比較多、範圍比較大,而且,在不涉及基本權利的... (more...)
刑事訴訟法上的證據是否可以成為判決中認定有罪的依據?關鍵在於所取得的證據是否具備「證據能力」與「證據力」而定,前者是指「可不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而後者則是指「如果有資格可以作為證據,那麼它能夠證明事實的程度到哪裡?」換言之,證據一定要先有... (more...)
目前關於企業與服務使用電子數位簽約的模式,我國目前有「電子簽章法」作為法源依據。該法主要的目的是推廣電子交易、確保電子交易的安全性。而關於線上數位簽約產生電子契約的問題,分成兩部分簡要說明: 電子簽約方式在法律上為有效 在法律上要訂定... (more...)
就提問者描述而言,本文認為倘行為人轉換跑道應注意而疏於注意,且導致後方跑者跌倒,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至於,其他犯罪類型,本文無意討論,可自行到本百科搜尋相關犯罪應該具備何種要件始能成立犯罪。 (more...)
逮捕與拘提︰ 首先,「逮捕」屬於「刑事訴訟法」(下略)領域的概念,指得是「犯罪偵查機關」(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司法事務官等)暫時拘束「通緝犯」(第87條)、「自行到場之被告」(第228條第4項)之人身自由的高權行為,或者是「任何... (more...)
首先,「申訴」行為,被理解為一種「舉發」、「檢舉」行為,這些行為通常不具備法律上效力,因此,行政機關接到民眾的檢舉或申訴,就算真的有違法行為,人民也沒有「權利」要求行政機關應該依法開罰。例如,檢舉路邊違停、闖紅燈等等。 縱使行政機關明知有人... (more...)
搬家是否需提前一個月告知? 【提問者應先「清楚地」表明問題,針對「搬家是否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的這個問題,欠缺主詞以及受詞,究竟有意詢問「誰」應告知,且應告知「什麼事情」。】 房東是否可以因此狀況扣除押金? 押金的扣除,限於「承租人債務不履... (more...)
在學校發生性騷擾申訴案件,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進行中,應該要作成訪談紀錄,為了記錄訪談正確,學校需要錄音,並依照學校需求、是否有設備來決定是否錄影。 性騷擾事件中,處理結果的書面通知屬於行政處分,處理過程中可以舉行聽證,也... (more...)
車禍現場雙方當事人通知警察到場,這時候屬於行政調查階段,還沒有進入刑事調查程序,當事人可以在未經警察、對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錄音錄影,作為之後釐清責任的證據。 民眾發生交通事故,在公開場所接受行政調查,可以自行錄音錄影 車禍事故通常發生在公... (more...)
錢能否拿的回來,要看當初契約的約定、您和學姐之間討論的內容及法律規定等,有沒有可以主張的空間,建議拿出具體的資料諮詢專業人士協助處理解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