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所述情形,美國聯邦最高法院Riley  v.  California案例判決認為非有搜索票不能檢視手機內儲存的資料,我國目前還沒有判例。假如日後您被起訴,而檢察官引用手機資料作證據時,不妨主張這是違法搜索,其證據沒有證據能力,由法院衡酌... (more...)
學生協助老師收取班費,放置在教室內失竊,並無疏忽情事,其責任歸屬於竊賊。但如忘了上鎖因而失竊,負責上鎖的人,或許會有行政責任。 (more...)
匯款人有沒有報案跟對你提出告訴,都會在起訴書的證據清單看到這些人的匯款資料。 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處理這件事情。 (more...)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第一項:「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致難以繼續居住者,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出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一)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於期限內修... (more...)
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所以,如果二十年以前「大哥」幫忙支付的費用是「整筆」且「已經發生的費用」,已經時效完成。... (more...)
您是案件的被害人,做筆錄時講錯(低報)了學歷,不足以發生損害,不至於發生犯罪的問題。假如下一次還有應訊機會的話,順便更正即可。 (more...)
請問報警時控告對方什麼罪名? (more...)
原處分在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便告確定,本來是不能變更的。法條的重點在於強調即使原處分已經確定,如果是「違法」處分的話,原處分機關仍然可以主動撤銷變更。所以這不是贅文。至於法定救濟期間尚未經過的情況,如果發覺原處分「違法」時,受處分人有權提起... (more...)
您好: 首先說明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關於七日鑑賞期的規定如下: 消費者可以在7天內無條件退貨 「通訊交易」(如網拍網購)的消費者,可以主張在收受商品或服務後7天內,不附理由解除買賣契約 。解除契約後,買賣雙方都負有回復原狀的義務... (more...)
Ans:有緩刑2個字,代表暫時不用入監服刑 詳細解讀: 「有期徒刑二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伍仟元」,意思您現在有2種主刑,"有期徒刑2個月"、"罰金新台幣5000元",併科的意思就是2種主刑都要執行。 「併科罰金新台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