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被害人與有過失? 與有過失的討論,主要是為了釐清加害人是否應該就損害負全部責任。 因為意外是否發生,以及發生後的結果嚴重程度,可能同時受很多因素影響,例如A雖然闖紅燈撞傷B,但若B沒有違規超速,車禍也不會發生,或即使發生也可能只... (more...)
提問人您好: 以下就您的問題,提出相關法規與實務見解做討論,可能涉及刑法上的妨害電腦使用罪(因為不是實體物品,不涉及毀損罪),僅供參考。不過,具體發展仍需要以實際上有權機關的判斷為準,合先敘明。 照片電子檔屬於法律上的「電磁紀錄」 電磁紀錄... (more...)
您好: 建議您可以向中央勞政主管機關申訴。若仍未得到地方政府勞工局適當處理,可整理相關申訴信件、資料,向勞工局政風室、地方政府政風處或監察院陳情。 也可考慮尋求議員等地方民意代表的協助。 (more...)
個人觀點覺得這個修憲案是多此一舉,縱使公投未通過,只需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改成年滿十八歲有選舉權即可。對於國民有利的事情,未必需要修憲。舉個例子來說,憲法第160條所規定的國民基本教育只到12歲為止,但是國民教育法第2條及強迫入學... (more...)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的規定,公務機關蒐集個人姓名、電話、地址等一般性資料,除了要具有「特定目的」之外,並且必須是在「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者「經當事人同意」,或者「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提問所稱「招募」,是否符合上述條件,是否無... (more...)
警察攔停人、車實施盤查,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1項第4款的規定,必須「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才可以檢查對方的身體及其攜帶之物。所謂檢查,只能用目視或手拍對方身體外表的方式。除非獲得對方同意、或者... (more...)
再審聲請狀送到法院後,要等多久才會通知聲請人陳述意見,或者有准許開始再審的消息,因為法院必須調閱案卷審查是否具備再審的法定要件,牽涉到個別案件繁簡不同情節,無法預估其流程時間。假如去狀詢問,或許只有「尚在審核中」之類的答覆。 (more...)
您好 雇主原則上要替部分工時勞工投保勞健保喔 關於打工、兼職、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健保的處理方式,勞保部分,僱用 5 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雇主應為兼職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另外健保部分,當員工一週工作時數滿 12 小時或是每個工作日都需要去工作... (more...)
子女、孫子女同樣身為繼承人,並不會因為性別不同而有差異,也就是不管是男是女,同一順位的子女或孫子女是依照人數平均繼承。所以家中有3個姊姊和自己總共4人,就是4人均分。   其次,如果爸爸先過世,奶奶還在世,未來本該由爸爸繼承奶奶的那份... (more...)
刑事再審案件,先要有開始再審的裁定,等到裁定確定後,原來已經確定的判決失去效力,法院便回復本來的訴訟繫屬更為審判。因為需要審查是否具備再審的原因,涉及個別案件不同情節,無從預估多久才會作出裁定。 ##附帶説明:「再審之訴」一詞,經常使用於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