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名模型工作室的老闆,某日在網路論壇上發現了B用AI製圖工具Midjourney產出的狐獴圖片,覺得狐獴在沙漠中奔跑的畫面相當吸引人,就直接設計成立體草圖、交給合作廠商開模製作狐獴公仔販售(行為①);又看到C在同一個論壇上分享以Midjourney合成瑪利歐角色參加烹飪比賽的圖片,感到商機無限,也聯絡合作廠商開模製成模型販售[1](行為②)。
然而A卻分別收到網友B的訊息與任天堂公司的律師函,主張他侵害了著作權,A的行為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責任呢?
註腳
隨著科技急遽發展,人類借助AI產製作品的情形漸趨普遍,然而利用AI所產製的成品是否有著作權,仍有若干爭議,須待實務見解持續累積。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的解釋,關於AI的創作,可以區分為兩種情形[1]:
成品主要仍然是由「人類」所發想、規劃,只是把AI當成輔助工具來使用,例如人類先繪製一幅圖之後,用AI工具修飾圖上的光影,這時主要仍然是由人類投入精神力、具備表達形式,而屬於法律上所說的著作[2]。
如果人類並沒有投入創意,而是單純靠輸入關鍵字、餵別人已經完成的圖畫,而完全由AI演算後產出成品,會因為其中並沒有人類精神文明的投入,而AI無法成為著作權人,該成品並非著作,也不受著作權法保障。
此處先聚焦於案例中的行為①,A開模製作狐獴公仔的行為,可能不會侵害著作權。雖然一般而言,A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圖片轉化為其他表現形式(如案例中的公仔)的行為,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改作[3]」,未經授權擅自改作,會構成著作權法擅自改作的刑責[4],且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5]。
然而行為①的對象,也就是B使用Midjourney產出「在沙漠中奔跑的狐獴」圖片,如果單純是輸入狐獴(Meerkat)、沙漠(desert)、仙人掌(cactus)等關鍵字後,由AI運算產生的圖畫,B本人並沒有投入心力產製成品,不屬於著作、無法就此享有著作權,因而A將之開模製成公仔的行為,就不會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
接著討論案例中行為②的法律問題。首先,C若是單純輸入關鍵字,讓AI工具產生瑪利歐參加烹飪比賽的圖片,並沒有投入任何精神創作,如同前述的B一樣,並不能對成品享有著作權。即使解讀為就瑪莉歐的角色圖案再延伸出參加烹飪比賽的場景、服裝,也無法解釋成著作權法上的「改作」行為、產出衍生著作,即該成品不會享有著作權[6]。
但因為瑪利歐角色圖案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7],而C在未經任天堂公司授權的情況下,用AI工具輸入指令、生成瑪利歐角色參加烹飪比賽的圖片,意即該圖片是重製角色圖案所構成。所以C的行為即使並非創作,仍會因為擅自使用了瑪利歐的圖片,而涉犯著作權法的擅自重製罪[8],且又將生成後的圖片發表於網路論壇上,進一步涉犯擅自公開傳輸罪[9],還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10]。
在A利用C所生成圖片的行為中,需要分別檢視與C還有任天堂公司的法律關係。由於C的圖片並非著作,所以A的利用行為並無侵害C著作權可言。
然而瑪利歐角色圖案本身仍屬於任天堂公司的美術著作,A開模製作瑪利歐與他的朋友參加烹飪比賽的公仔,仍然會侵害任天堂公司的著作權[11]。針對任天堂公司的部分,A並不能主張自己是利用C無著作權的圖片來規避法律責任。
AI繪圖本身是否有著作權,是個持續發展的問題,如果是單純輸入指令、交給AI運算,目前較傾向此種成品不能享有著作權。即使生成之後在圖片上落款,也不會享有著作權,而此類成品遭人擅自利用,也無法主張著作權受侵害(如案例中的行為①)。
若AI繪圖本身已有侵權疑慮,該AI繪圖進一步被他人使用時,繪圖者並沒有著作權可以被侵害,但原權利人的著作權可能因此受害,AI繪圖者與再利用者均須負擔法律責任(如案例中的行為②)。
因為AI的特性,產出的成果也不盡然能享有著作權;但如果針對具有著作權的作品,使用AI生成產出,反而可能不慎侵害他人權利。在AI浪潮興起的今日,要利用AI進行創作或製作產品時,更需要小心謹慎,以免負上法律責任[12]!
貓董律師(2023),《我用AI人工智慧做的圖有著作權嗎?臺灣怎麼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