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開店做生意,都會希望把自己與別人的商品作區別,讓消費者能夠「辨別」並購買自家生產的產品,同時也不希望自己熱賣的商品被別人抄襲商標、搭便車。因此會把自己的招牌、設計的LOGO拿去註冊商標,但是註冊的時候到底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本文將申請商標分成積極、主動與消極、被動等兩個面向來介紹,前者是指申請時需要準備好的資料和文件,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後者則是法規列舉不能作為商標的事項。最後再簡介商標的申請流程。
從商標法第18條規定可以得知,只要能讓自己與他人產生區隔,藉以讓消費者能分辨出來,並不一定要以圖文的方式作為商標,也可以用聲音、形狀等等[1]。而同法第19條也規定,要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需要附上書面,並載明申請人、商標圖樣及想要註冊的服務和類別[2]。在繳交申請書之前,需要先作以下的功課。
申請註冊之前,我們可以先從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商標檢索系統(下圖1)去搜尋關鍵字,看看自己想要註冊的店名或是品牌名,在想申請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中,有沒有其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已經註冊在先;如果在該類別中已經搜尋到相同或相似商標註冊,原則上就不能再註冊[3]。
附帶一提,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雖然商標法將各類服務、商品分門別類[4],但實際上商標審查人員在審查商標時,對於商標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認定,並不會受到這個分類的限制[5]。
商標法將商標的商品、服務分門別類,方便管理,因此申請註冊商標以前,就要先了解自己想申請的服務、商品是哪一類,畢竟同類別是不可以有同樣或類似商標名稱的。
商標註冊類別共分45類,其中商標分類第1-34類屬於商品類別,第35-45類屬於服務類別。其中,根據筆者經驗,一般較常註冊的商品類別項目有第9類(科學、測量、影音光學、救生、通訊、電腦周邊用裝置及軟體)、第35類(廣告、代理進出口、企業經營管理、百貨超市、批發零售)、第43類(提供餐飲服務;臨時住宿)、第45類(法律服務;財產或個人之安全服務;配合需求之私人或社會服務)等等。我們可以進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方網站的商標檢索系統內,快速搜索自己想申請的商品或服務是哪一類別(下圖2)[6]。
申請商標註冊,每個類別需要繳納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通過後,另外需要就每個類別繳納領證費用2500元,商品或服務超過一定數量的話,每增加1個商品或服務就需要再加收費用[7]。使用電子方式申請註冊,則會有減收費用的優惠[8]。
一次可以使用10年,並且可以無限延展[9]。
既然商標是拿來將自己與他人做為區別的標誌,如果商標無法讓消費者透過它識別商品來源;或是審查人員認為屬於大家都通用的符號,應該避免由一人取得排他專屬權而影響公平競爭時,就不能作為商標去註冊[10]。
所以不具有先天識別性的標識,在商標法規定[11]的有描述性標識、通用標章或通用名稱、以及其他不具識別性的標識[12],又或者註冊當時已經有註冊在先的商標存在,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時候,均無法註冊[13]。
但需要特別注意,雖然通過了審查人員的審查順利註冊了商標,但並不代表著後面就可以高枕無憂囉。商標經公告註冊後,可能會因他人提出商標註冊有不得註冊的情形、商標不當使用或註冊滿3年未使用而有另外的爭議,包括異議[17]、評定[18]以及廢止[19]程序。
註腳
廖健期(2020),《什麼是商標的異議、評定程序?兩者有什麼不同?》。 王瀚誼(2021),《什麼情況下會侵害別人的商標權?如果發現商標被別人盜用了,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