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時別忘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請求賠償!

刊登:2018-10-24・最後更新: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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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時,受害者除了向肇事者請求賠償以外,也可以選擇向肇事者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或是「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賠償。

好處在於受害者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不需等待肇事者請求保險理賠。而且不論加害者肇事是否出於過失,皆應理賠[1],比起向肇事者及其關係人請求賠償能更迅速獲得補償。(見圖1)

圖1 出車禍時怎麼求償?||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 / 繪圖:Yen
圖1 出車禍時怎麼求償?
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 / 繪圖:Yen

一、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金

一般保險要由被保險人(保險契約保護的對象)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但強制責任險則可由車禍受害人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不用透過被保險人。

例如:A撞到B發生車禍,在一般保險的情況下,B不能直接跟A的保險公司請求賠償,而要向被保險人A請求,此時由A先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再交給B。

但如果是強制責任險,B可以直接跟A的保險公司請求強制險的保險金,不需要透過A。

強制險的設立,是因為如果依照一般的保險請求流程,車禍受害人可能因為無法尋得肇事者,或是需要確認肇事責任該由誰來負責,使得理賠的流程變得冗長與困難。然而,受害者需要的卻是盡速理賠,來支出相關醫療費才能繼續生活。

因此,我國創設強制責任保險,明定不論肇事者有沒有過失,只要造成傷亡事故就直接理賠,藉此保障車禍中傷亡的受害人。

二、賠償內容包含醫療、失能與死亡給付,但不包含車體損害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補償內容為「醫療費用」、「失能給付」以及「死亡給付」[2],但不包含財產給付。因此,針對汽車因車禍所受的損害,並無法向保險公司請求,而要向肇事者請求。

例如A撞到B發生車禍,B可向A投保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直接請求補償因車禍所支出的醫療費用或是失能給付;假如B死亡,則B的遺屬可向保險公司請求死亡給付。但針對B的汽車損害(例如板金凹陷、零件更換)等,不能透過強制責任險獲得補償,而是向A請求賠償。

三、未投保、肇事逃逸也能理賠

如果肇事的汽車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投保強制責任險,或是肇事汽車逃逸導致無法追究責任人,以致於沒有保險公司承擔責任時,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3],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所立的「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賠償,賠償的內容相同,不會落得無人負責。

例如A撞到B發生車禍,但A肇事逃逸,B就無法知道A投保的保險公司是哪一間,無法求償,此時B可以直接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損害,不用等到查明肇事者時才請求賠償。

至於如何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理賠?我國主管機關將特別補償基金的業務委託各地產物保險公司辦理,因此受害者只要攜帶:

(一)身分證或駕照

(二)交通事故初判表、登記聯單、現場圖(向處理事故的警察機關索取)

(三)傷亡證明(例如: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


並向離你最近的產物保險公司辦理即可。

註腳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2.   詳細給付金額請參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1項第1、2款:「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此外,如果汽機車是未經被保險人使用(例如肇事者擅自竊取他人機車駕駛),因為被保險人與實際駕駛是不同人,保險公司不須負責,因此要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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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3-08-24 19:05:46
對方是機車,未保強制險,而我方是騎腳踏車,也可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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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4-06-16 21:22:30
請問我方騎機車直線對方開車右轉可是對方說他有停下來看有沒有車,可是當時車多我沒注意到左方車,剛好踏板擦撞對方汽車輕微有叫警察,對方在現場說保險桿問題之類說他要用保險賠
請問我後續要如何處理因為我是線上投保對方有問我有沒有投強制險警察有沒不见得我有錯可是對方擺明要我賠了
因為我想快點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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