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在路上發生車禍了,該怎麼辦呢?首先,只要發生車禍,請一定要留在現場並且打電話請求警察到場協助,因為法律上是禁止發生事故後離開現場的[1]。尤其事故現場如果有人傷亡,刑法要求發生車禍的雙方駕駛,不論當下有無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確認完才可以離開,若直接離去就可能背上刑事責任!
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2],會觀察事故地點的周圍環境狀況、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形成事故的各種因素等事項,分析形成車禍的關鍵因素,詳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紀錄,並作成「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也就是俗稱的車禍初判表,初步說明車禍事故是如何發生的。
車禍初判表涉及路權的判斷,還有駕駛的違規事項,警方會依照相關跡證了解兩邊駕駛是否有責,也可能知道誰說了謊話,並且在「初步分析研判可能的肇事原因」一欄中認定雙方的違規情形。
申請方式可以分為實體臨櫃申請與線上申請,其中線上申請可以到內政部警察署「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申請,但只限於有人員受傷或死亡,才能用線上申請。
在事故當下,可以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於事故7日後可以申請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而初判表則可以於事故30日後申請提供[3]。
相關單位會依照申請時留下的電話、電郵信箱等資料通知領件,如果是選擇臨櫃領件的申請人,就可以在接到通知後攜帶身分證、印章領取囉。記得在申請時就選擇離自己住居所較近的警局領取。
因為這時進行初步車禍事故判斷的是警察機關,而不是司法單位,因此初判表通常是讓事故雙方參考,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拿到初判表時只能大概看出「是否有肇事責任」,但並不會詳細記載肇事的主因或次因、肇事責任比例等,還是要由專業鑑定機構或法院來判斷。
在任何一方當事人有受傷或死亡的情況下,可能就會涉及刑事法上的過失傷害罪[4]、過失致死罪[5],如果在初判表上已經被認為有肇事責任,就可能會有刑事上的責任[6],在刑事案件的判斷中,除非真的可以證明毫無任何過失,否則可能還是有刑責。
民事的部分就不太一樣,即使被認為有肇事原因,因為很多時候是雙方都有肇因,所以民事上還需要進一步釐清肇責比例,計算雙方各應負擔的賠償金額[7]。此時透過申請車禍鑑定,較能了解車禍事實經過及主要、次要肇因,讓後續的調解、訴訟更順利的進行。
如果駕駛對於初判表上面記載的肇事原因不服,就可以在事故發生日起算的6個月內,自費3,000元新臺幣(下同)[8]向發生車禍所在地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9],更進一步確認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歸屬。
如果接到車輛鑑定委員會的開會通知,原則上需要親自到場,如果當日真的不方便前往的話,可以委託家屬或代理人出席[11],或是實務上可能可以用書面的方式先行寄給委員會[12]。會議的時間可能短短不到10分鐘,會請當事人表示意見[13]。不過,畢竟當事人的陳述都還是傾向對自己有利的,所以委員們主要仍是要觀察警方、檢察官或是法院那邊送過來的資料、雙方在車禍當下做的筆錄、行車紀錄器等較客觀的資料。
大約在2~3個月後就會收到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14],裡面內容最重要的則是肇事分析、鑑定意見[15]。
會敘述雙方的事發經過、路權歸屬以及違反何種規定。
鑑定意見並不會描述誰的責任比例佔了多少,只會寫出誰是責任較重的主因、責任較輕的次因,或是雙方比例相當、同為肇事原因,或者是只有一方有過失,沒有過失的一方就沒有肇事因素[16]。
這時可以在收到鑑定書的隔天起30日內,向該轄區內的覆議鑑定委員會申請覆議[17],並繳交2,000元。不過,如果案件已經進入刑事偵、審,或者民事訴訟等司法程序,就應向該司法機關聲請轉送覆議會覆議[18],不能由當事人自行申請。
最後,對於覆議的結果若仍不滿意,因為法規明訂覆議只能一次[19],對於鑑定覆議的結果就不能再申請覆議了。只能在司法程序中以當事人的身分,請求法院或檢察官向學術單位,如特定大專院校的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囑託進行車禍事故責任鑑定研究,也才會有更清楚的責任比例以及科學依據。不過學術鑑定的費用較高[20],且各學術單位不一定會受理[21],實務上仍多會由法官參考鑑定、覆議意見及相關證據進行責任判斷。
停:不可以隨便離開車禍現場! 看:觀察雙方的受傷程度,並且可以先行拍照作為證據。 聽:留意是否有後續車輛經過,避免有人不注意而捲進這場車禍裡,導致原本的肇事者可能要多負法律責任。
雙方在做完筆錄後,若有車禍案件所導致的傷勢或損失狀況比較嚴重,雙方賠償金額計算複雜且較難有共識、或是不知道該怎麼請保險公司協助的情況,建議請專業律師協助,律師可以陪同出席調解協商、訴訟,爭取應有的賠償金額,或協助審酌及刪減對造求償不合理的部分,保障當事人的權利。
註腳
法律百科作者(2022),《對方簽了車禍和解書拿了和解金後,可以再向保險公司請求強制險給付嗎?》。 法律百科作者(2022),《保了強制險,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卻賠給對方--什麼是交叉理賠?》。 黃蓮瑛 、陳聖禪(2022),《車禍後對方肇事逃逸,可以找誰請求強制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