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改裝又怕受傷害?小撇步讓你改車不被罰!


文:張靜如(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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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據報導,桃園市環保局接獲民眾投訴,指稱蘆竹區某家改裝汽車排氣管店,車沒掛車牌就在馬路測試改裝的排氣管,噪音管制科於是聯合蘆竹警分局、經發局和監理站稽查該改裝車店,並要求業者於一個月內整理出改裝車輛的資料,交監理站通知車輛到站受檢[1]

近年來,隨著玩家車主增加,為了展現獨特風格及對於潮流的追求,改車風潮盛行,但車要怎麼改,才能又「帥」又「合法」,成為改車車主必須面對的問題,本文提供改裝撇步,讓改裝不再受到傷害。

二、不得變更之汽機車設備

(一)依法不可以改裝的汽車設備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之1第1項規定[2],依法不得變更的汽車設備有以下這些:

1. 底盤設備

(1)方向盤位置。
(2)車輛的傳動系統設備,例如:汽車的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3)車輛的煞車作用設備,例如:碟煞油管、煞車總泵等,以及ABS、TCS等防滑煞車系統。
(4)懸吊系統,例如: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5)軸距規格。

2. 引擎設備

(1)引擎的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
(2)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3. 車身設備

(1)車身外附加燈飾。
(2)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但汽車黏貼ETC等電子收費裝置後符合規定者,不受此限制。

4.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項目

過往案例有貨車不得加裝座椅(於貨車貨廂增設座椅,使原本2人座更改為4人座)[3]

(二)依法不可以改裝的機車設備

機車的構造與汽車不同,禁止變更的項目也會不同,例如機車沒有底盤設備,當然不像汽車有底盤改裝的限制;此外,機車的排氣管數量及左右側安裝位置,為禁止變更項目,但汽車並無此限制。依法不得變更的機車設備如下[4]

1. 引擎設備

(1)引擎的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
(2)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2. 車身設備

(1)車燈噴色。
(2)車燈貼膠紙。

3. 排氣管數量或左右側安裝位置

4.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項目

三、可以改裝,但須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的車輛設備

以下是可以變更的汽機車設備,但須依法填具異動登記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行車執照等,向監理機關申請[5]

(一)車體外觀變更

改車色等車體外觀變更,車主僅須提出異動登記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即可[6]。然車體外觀變更不得影響駕駛人本人視線,亦不得影響其他駕駛人視線,例如車體外觀變更後會造成眩光,則會被否准

但如果是張貼廣告在車體外觀,則非車體外觀變更範疇,另外依廣告物相關法規處理[7]

(二)燈光照明變更

燈光照明變更,例如:將鹵素燈改為LED或HID大燈。此時除異動登記書外,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8]出具證明文件,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9],即得辦理變更登記。

(三)性能變更

汽車性能變更需合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之相關規定,部分變更尚須檢附檢驗合格報告,始得辦理變更登記。

四、其他改裝注意事項

至於文章一開始提到民眾改裝排氣管的報導,排氣管除不得拆除消音器外[10],改裝還需要特別注意噪音管制法的問題,因為噪音管制法設有使用中機動車輛的噪音管制標準[11],如果車輛有改裝排氣管,則需進行噪音檢測[12],否則可能被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13]

五、違法改裝的罰則

(一)違法改裝不可以改裝的車輛設備罰則

如果違法改裝不可以變更的車輛設備,不論是汽車或機車,都可能面臨新臺幣(下同)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行政罰鍰,且必須到監理站驗車[14],若車主在1年內違法變更不可變更的車輛設備2次以上,則會被吊扣牌照3個月;3年內經吊扣牌照2次,再違法變更不可變更的車輛設備,就會被吊銷牌照[15]。如果驗車確認是不可改裝的車輛設備,1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則會被吊扣車輛牌照[16]

(二)依法雖可改裝,但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罰則

依法可以改裝,但須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的車輛設備,若改裝後未辦理異動的話,可能被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17]

六、結語

綜上,汽機車的改裝並非全然不可,只要不是禁止變更的項目,車主可以在合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規定下,檢附相關文件向監理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完成變更申請登記後,該變更即為合法,無須擔心遭到主管機關的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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