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A走在路上,突然被星探相中,獲得了一個演出偶像劇男主角替身的機會,A於是迫不及待回家,想和家人分享這個好消息。正當A依紅綠燈號誌走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時,突然一輛汽車在路口違規右轉,迎面撞上A,A被撞倒後,汽車駕駛竟頭也不回,揚長而去。A因為身上好幾處嚴重擦傷,醫藥費花了不少錢,他的朋友得知後建議A可以申請強制險的給付,但是A在找不到肇事車主的情況下,應如何請求強制險給付呢?
強制險,全名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政府為了要保障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迅速獲得理賠、不需要花時間等待理賠金所設計的責任保險[1]。強制汽車車主都必須投保[2],到期[3]要續保,投保期間在法定上限內提供死亡、失能以及傷害醫療實支實付的理賠給付[4]。
須注意的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中所提到的「汽車」,除了包含一般我們熟知的汽車,也包含其他不行駛軌道,有自身傳動系統的「動力車輛」,例如機車、電動機車,及以電力為主,不需人力踩踏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過去稱為「電動自行車」)等[5],但不包括醫療用的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6]。
依保險的精神,原則上,車禍事故的受害人只能就有投保強制險的肇事車輛申請強制險給付[7]。不過為了更完善保障事故受害人,讓所有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可以獲得基本保障,我國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設置了特別補償基金,並成立了「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從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中抽取一定比例分攤額,以支付特別補償的給付[8]。
除了肇事車輛逃逸,其他還有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未經同意使用車輛(例如失竊車輛)、車輛依法無須投保強制險(例如拼裝車、農用車)等,交通事故受害人無法或難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的情況,由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負擔補償責任,以彌補強制險保障的缺口[9]。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已經委託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各個產物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特別補償業務,申請人可以就近選擇任一間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金[10]。
A不幸被汽車撞到,而且肇事車主沒有停車關心A是否有受傷的情況就離去,造成A無法確認事故肇事者的身分。這種情況已符合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的申請要件,A可以向鄰近任何一間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給付,以獲得醫療費用的給付。
註腳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2022),《須知與流程》。
雷皓明、張學昌(2020),《車禍時別忘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