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需要資金時可以用股權、債權籌資,上篇介紹股權籌資,本篇將談談債權籌資,最後還有兩類型的比較表。
除股權籌資外,其他籌資方式均屬債權籌資,是公司向他人借貸等方式,成立債權債務關係。債權籌資的類型繁多,例如:一般私人借款、融資性租賃[1]、群眾募資[2]等,限於篇幅,本文以常見的公司債、銀行貸款為例說明。
公司債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籌集長期資金為目的,將所需資金分成多數同單位金額[3],發行債券或無實體發行方式集資,公司因此負擔的金錢債務。公司債雖屬有價證券,但本質仍是民法上金錢債務,債券投資人為公司的債權人,雙方地位平等。
公司債本質上是契約關係,內容可以由發行公司與債權人約定。公司債可以記名,也可以無記名[4]。
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債有以下幾種常見的種類:
一般債權債務約定,也就是發行公司約定於一定日期支付本金,並於固定期間或到期日給付利息。
約定債權人可以選擇轉換債券為股份,公司有依其轉換辦法核給股份的義務。可轉換公司債同時具有股權、債權籌資性質。
除了公司債,另外約定債權人可以選擇以特定價格向公司購買特定股數,公司有依認購辦法賣出股份的義務。
約定於其他先順位債權人獲得清償後,才可以受清償。
設有擔保物權、以金融機構擔任保證人[8]的有擔保公司債;不是金融機構擔任保證人,或無任何擔保的無擔保公司債。
對於中小企業而言,相較於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可能向銀行融資比較常見。銀行融資有很多類型,以下介紹兩種常見的融資類型[9]:
授信是指銀行辦理放款、保證等業務[10]。以銀行是否出資,分為直接授信、間接授信[11]:
i 週轉資金貸款:企業在經常營業活動中,為維持商品及勞務流程運轉所需周轉資金的貸款[12]。
ii 資本支出貸款:企業為了購置、更新、擴充或改良營運所需的土地、廠房、機器等,或企業從事重大投資開發計畫,向銀行辦理的貸款[13]。
另外,以借款人是否提供擔保,可以分為有擔保貸款、無擔保貸款。
借款人無法清償時,銀行可以行使擔保權利取償。銀行法所說的擔保授信[15]是指不動產[16]或動產[17]抵押權、動產或權利質權[18]、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的應收票據[19]、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信用保證機構的保證。
若借款人僅提供「人保」,或完全基於借款人信用所為的放款,也稱為「信用貸款」。
股權或債權投資比重會影響一家企業的資本結構,因此企業可能必須考量各個面向以決定籌資方向,以下簡要製表比較股權與債權籌資的特點(表1)。
公司資本
公司自由運用;資本額變大,通常增加公司信譽。
借用性質
債權人(如:銀行)可能會限制借款用途、要求物保或人保。
較低
較高
1. 公司無須支付利息。
2. 投資人可能要求較高報酬率。
3. 股利於稅後給付,無法抵稅。
1. 若公司債信不良,可能無法舉債,或需支付較高利息。
經營權有影響
經營權不影響
註腳
林詩梅(2020),《企業需要資金的時候怎麼辦?(上)——淺談企業股權籌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