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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消費者保護法(一般簡稱「消保法」)第19條[1]的七日鑑賞期都不陌生:科技的進步,讓達成交易的速度變得更迅速,方式變得更多元。為了避免消費者在匆促下無法做出理性消費決定,消保法讓透過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獲得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有7天的反悔期限。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商品或服務,都適合在購買後退貨或取消。若七日鑑賞期全面適用到所有商品或服務,可能會讓企業經營者營運成本大幅增加,導致企業經營者不願意提供較有彈性的交易方式,反而有損消費者交易方式選擇的多元性。
因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透過「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具體規定出七個通訊交易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情形,以及不適用的原因[2]:(見圖1)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退貨/取消時即將逾期
這類的產品,例如鮮奶、蛋糕,本身的保存期限大部分短於7天,或只比7天稍微長一些,被退貨後已不適合再出售給其他人。
二、客製化給付
透過客製化訂製的流程,代表消費者的消費內容已經具體明確,較不會有匆促決定的情況發生。但這裡的「客製化」,並不是消費者從企業經營者提供的顏色、規格去選購;而指的是像刻印章、量身縫製衣服這種商品為了特定消費者製作的交易行為。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這類出版品多具有時效性,期間經過後商品價值就已不存在。
四、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這類的產品經過拆封後,便處於能夠輕易複製的狀態,返還也已無法達到退貨的效果。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才提供
由於這一類的數位內容或服務,在消費者同意的當下就能夠下載取得,性質上已經不容易返還,例如向博客來購買電子書,或是在手機的Google Play或App Store購買付費應用程式(APP)。除非商家自願提供鑑賞期(例如「一個月免費試用,可隨時取消。」的服務),否則這一類的購物行為原則上不適用七日鑑賞期。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如果所購買是貼身衣物、刮鬍刀這類基於衛生考量而密封的商品,在拆封或試穿後再次出售,有影響衛生的疑慮。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航空業為全球化產業,涉及聯營、共同班號等跨國合作,營運條件上,例如機票價格的訂定,規定於民用航空法以及相關法規[3]中,因此,國際航空客運服務的交易,適用專門針對航空業的規定。
八、
企業經營者若要不受七日鑑賞期限制,除了要符合上述七種情形之一,同時也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排除適用七日鑑賞期,如果未告知,企業經營者則不能免除接受消費者無條件解約的責任。最後,七日鑑賞期的排除只限於通訊交易;訪問交易所取得的商品或服務,仍全面適用七日鑑賞期規定,消費者有七日內無條件解約權。
例如:旅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條:「......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db8b8e98-77a2-44cf-a295-2c07a2d2786f
謝謝您!
但是在店內消費 再請他們送貨安裝 卻沒有7日鑑賞
這要合理嗎 有違法嗎
目前有遇到這樣的事情 很煩惱又很緊急
我是一位自營拼圖網路商店的賣家,一直有個疑問想詢問您一下,因為網路購物最常發生的就是退貨問題,且常常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理由,例如商品收到,包裝全都拆掉才說他以為她買的是掛圖(但是商品名稱都有寫是拼圖,且盒子也都有寫大大的2000片拼圖),但是最近有看到有文章寫說,鑑賞期是指也能在實體店面做的檢查為前提下去做的檢查,那我遇到的客人是在包裝全拆,拼圖也拼了一部份後才說例如覺得色差太嚴重啦(但是照片看來顏色是正常的)、拼圖太難啦!等等各式各樣的理由,我想詢問的是,對於他們這種已經打開來拼了才說要退貨,是否已經超過了鑑賞期賦與的檢查範疇了呢?因為實體店面也不可能提供此項服務,甚至都不可能讓客人拆開外盒封膜,如您有空閒,是否能解答我此項問題的迷惑呢??感謝您看完!
https://tw.bid.yahoo.com/item/%E6%AD%90%E7%BE%8E%E9%80%B2%E5%8F%A3%E6%85%95%E6%96%AF%E5%A3%93%E9%A0%AD-40%E7%89%99%E5%8F%A3-x20%E5%80%8B-101448914323
請問 網購除味除臭器 商家說明:1. 辦理退貨:自您簽收貨物起 7 日內,您可以擁有 7 天的鑒賞期(非試用期)拆封使用不能退換貨。
為維護您的退貨權益,退回之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包裝完整無汙損、折損無缺件。若經保固中心判定商品為人為損傷,則會收取相關整新費用。
消費者需要拆封試用才知道除味除臭是否有效達到預期。
試問 商家是否符合消保法之規定?
消費者 若不滿意效果 是否能退貨退款?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