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誹謗罪?那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

刊登:2018-10-24・最後更新:2023-11-02
本文

一、法律條文

誹謗罪規定在刑法第310條第1項[1],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只要行為符合「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和「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就會成立誹謗罪,假如是用「散布文字、圖畫」方式誹謗,依照同一條文的第2項[2]則是會導致刑罰的加重。

法律上分析一個犯罪是否成立,會依照法條要件性質的不同,區分為法條描述外在上行為人做了怎樣的行為、發生了怎樣事情的「客觀構成要件」,與法條描述行為人內心中的想法如何的「主觀構成要件」來做討論。

圖1 怎樣會成立誹謗罪呢?||資料來源:蔡文元 / 繪圖:Yen
圖1 怎樣會成立誹謗罪呢?
資料來源:蔡文元 / 繪圖:Yen

二、客觀構成要件(見圖1)

(一)指摘或傳述

指批露、揭發、宣傳、傳遞或敘述等等類似的行為。

(二)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是指誹謗的內容確實降低他人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而且內容要是事實情況(不論該事實情況是不是真的有發生過),像是講誹聞或八卦,而不是某個「形容詞」或「名詞」,這也是法律上誹謗行為與侮辱行為不同的地方,例如:罵人「王八蛋」、「幹你娘」、「垃圾」或「機掰」是侮辱,而罵人在當妓女則是誹謗。

(三)散布文字、圖畫

使用媒介(例如:報章雜誌)記載誹謗的文字或圖畫,與用言詞或行動比較之下,更容易流通傳播,影響更廣,所以刑法對於這類的誹謗行為加重處罰。

三、主觀構成要件(見圖1)

「主觀構成要件」是指法條描述行為人內心中的想法如何的文字,「誹謗罪」應符合以下的主觀構成要件:

(一)誹謗故意

雖然誹謗罪的條文並沒有「故意」的文字,但從規定在「刑法總則」的刑法第12條[3]來看,刑法規定的犯罪一定處罰故意行為。至於誹謗故意是指,知道並且想要讓他人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降低,才會具有誹謗的「故意」。

(二)意圖散布於眾

除了「故意」外,誹謗罪的主觀要件還要有散布意圖,也就是誹謗他人時有傳播給別人知道的目的。

圖2 誹謗他人一定會被處罰嗎?||資料來源:蔡文元 / 繪圖:Yen
圖2 誹謗他人一定會被處罰嗎?
資料來源:蔡文元 / 繪圖:Yen

四、誹謗罪的不罰條款(見圖2)

法律規定某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原因是在於,誹謗罪是陳述一個事實情況,和侮辱只是謾罵不同,跟他人溝通、傳達或凝聚公共意識其實都必須要陳述事實,有時候會傷害他人的名譽。這時發言者的「言論自由」和受指責者的「名譽權」就出現了衝突,於是為了平衡兩種權利,立法者雖然保留了誹謗罪,但是允許在以下情況說出傷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可以不受誹謗罪的處罰:

(一)能夠證明真實而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刑法第310條第3項[4]

1. 能證明其為真實

單從法條文字來看,似乎要求誹謗的行為人要證明所說的誹謗內容,事實上真的發生過,但是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5],就算誹謗的行為人不能證明他所說的誹謗內容真的有發生過,但假如行為人是因為某些情報、資料或新聞報導等,相信真的有發生過這件事,只要不是過於輕率的相信這些資料,有盡調查這些資料真實性的義務,就算能夠證明其為真實。

實際上也真的發過類似的事件,最著名的是「涂醒哲舔耳案[6]」,法院就用類似的理由,對於烏龍報導該誹聞的記者下了無罪判決[7]

2. 不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有關

也就是誹謗的事實要可以增加公共的利益。要注意的是,並不是誹謗的內容涉及私生活,就一律與公共利益無關,例如:某重要的政府高官買春召妓。因為他的社會地位崇高或影響力大,可以從他的私生活了解到他的行為操守,適不適合擔任重要的職位,還是與公共利益有關,不受到誹謗罪的處罰。

(二)善意發表言論──刑法第311條[8]

即使發表的言論已經傷害別人名譽,只要具有以下的其中一種目的就不會受誹謗罪處罰:

1.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

有這個規定的原因是在於,給予自清的機會。例如:被別人誣賴或誹謗的時候,可以說出對自己有利的話。

2.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

公務員因為工作上的原因,有報告的義務。例如:接受立法委員或議員的質詢、向上級長官報告。

3.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

是指對於跟社會大眾有關係,可以被公眾討論的事情,例如:政府的施政、官員的行為、著作、演講、報導、表演、公眾人物的醜聞等等,要注意法條規定的是評論,所以要針對事情本身不能節外生枝,例如:評論男星打老婆的醜聞時,不能加碼爆料也有外遇偷吃。至於適當是指,評論的內容不能帶有情緒性或攻擊性的字眼,不能夠偏激要中肯。

4.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

必須如實記載,假如有過度渲染或不實記載的話,還是有可能會成立誹謗罪。

註腳

  1.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第2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   中華民國刑法第12條:「
    I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II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4.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第3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5.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理由書,原文摘要為:「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前段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以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事項之行為人,其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為不罰之條件,並非謂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6.   案件的事實經過可以參考維基百科「涂醒哲」的相關頁面。
  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自字第281號刑事判決
  8.   中華民國刑法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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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妍菱(進階會員) 2021-07-03 11:33:19
請問~如果是以沒有指名道姓的在群族裡面說(好現實的人沒辦法買產品就消失刪好友還說信任~你的行為已經出賣了你的謊言)我想問一下這樣ㄉ言語會構成毀謗嗎?因為有另外一位有來加好友然後說要告毀謗~而群族裡面有另外一位也加好友~然後提問(你是不是跟我一樣也被逼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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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宜臻(一般會員) 2021-07-28 21:22:5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遊戲上公審(大家群體都能看到的)本人未說過的話可構成毀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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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珮琳(一般會員) 2021-12-21 00:48:23
如因金錢糾紛,而被人社交平台數十個群組發佈個人相片,文字字眼並寫了eg:國際大老千,文字亦有全名,是否有誹謗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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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靜宜(進階會員) 2022-03-26 14:22:23
請問,乙用文字造謠甲到某某場所說乙的壞話,甲可否告乙誹謗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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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進階會員) 2022-04-19 11:32:41
社區委員會的開會文案單是我打的,受意人是我的上司,但是上述的字眼有描述到 某任解任的主委真實名字拿走財報必須歸還,否則以侵占罪告訴乃論,但這只是開會的議題,並沒有真正的拿出來公告, 且會議中11位委員開完會後,所有資料隔天我都會到會議室去回收,回收資料時已經不見一兩張了 ,解任主委拿著這一張會議意題討論單要告提我毀謗他,他說他並沒有拿走財報 ,我問她這張那裡來的,她說有委員拿給她的,我說我只是打單為何要告我,而且你拿那張是那位委員外流的,她不講,堅持要告我和主委,請問她高我毀謗,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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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宜軒(進階會員) 2022-04-30 20:58:05
有明星改名宜軒拍色情片,我跟她同名,可以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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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宜軒(進階會員) 2022-04-30 20:58:57
有明星改名叫宜軒然後拍色情片,我受夠了,跟我同名,我可以告她誹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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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2-08-16 22:33:19
請問,開庭辯論庭被告公然說謊及毀謗原告說成好像變態去他家拍櫃子裡面的內衣褲,因庭下有不同案件的人坐在在場內,致使原告身心受損,造成原告人身形象毀損,被告所說的話我們都有影片證據,這樣是否可構成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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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2-09-25 23:25:03
鄰居到處散播"偷竊"不實謠言,一天好幾次在住家頂樓,後院碎念給家人聽到,但尚未收集到錄音,本來還不想鬧大此事,但鄰居卻到處跟人說我們偷竊她家的東西,有證人告知詢問才知道。請問這樣是否已構成"毀謗名譽罪",是否可以提告,還是需要收集到錄音?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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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2-11-10 21:07:08
請問如果遊戲或影片常常提到一個人 比如戴著復古眼鏡 而常常有言詞上的羞辱跟攻擊 而普遍都知道在講誰 這算不算可以提告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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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012932(一般會員) 2022-11-10 21:12:21
請問遊戲或影片常常影射一個戴復古眼鏡 而在這種情境下言詞通常冷嘲熱諷 或羞辱 (因為我的裝扮是這樣) 而他們用的言詞都很針對 這樣算意圖公諸於世嗎 甚至是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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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013798(一般會員) 2023-02-15 10:51:05
請問在管委會協調糾紛時,因爲對公告內容解讀不同意見。對方說:「公告內容連小學程度都看的懂,如果看不懂建議重唸小學。」以上這句話算不算公然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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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3-03-31 16:08:13
請問若是私下電話遭有心人士偷錄音,給被談論的人聽會成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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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4-02-07 22:07:19
請問~我在人家的影片留言:幹片?,但我沒有什麼意思,他可以告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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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儀頻(進階會員) 2024-02-22 06:41:58
請問,因對方在遊戲社團內的發文裡具有,壓證件、電話等字眼,且遊戲有規定若擅自做帳號交易者官方不予以處理,他的發文裡還要“借帳號”。
我留言回覆他:我合理懷疑是黑粉+詐騙集團
這樣構成毀謗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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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4-02-24 15:29:49
想請問一下,本人的職業是復健科醫療人員,今日發生在治療區域執業時被一位阿姨病人突然辱罵我是鹹豬手,然後離開,但辱罵前我才剛從員工室出來上班,完全無與她接觸也無語言交流過,我與在場同事還有所有病人都感到驚訝與不解,我與這位阿姨也完全沒有私交或其他關係,因為她罵完就離開,我是否可以後續控告她毀謗或公然侮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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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4-03-11 22:28:20
A說:自己吃軟不吃硬。
B說:那牙齒都不好。
請問構成公然侮辱?(直播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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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杰晉(進階會員) 2024-03-15 01:59:51
請問在上班期間被店長在背後說把上班的地方當夜店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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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4-03-28 01:33:58
您好
想請問如果有人說看你身上有跟著東西,然後還會跳到他身上玩,算是誹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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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裕龍(進階會員) 2024-04-19 13:01:52
請問-若鄰居散佈造謠說我是色鬼or色龜,甚至與公園散步的眾人說我很色的這件事,然後也跟我的配偶人訴說我在公園都在虧妹妹,要我注意一點。然而我只是帶狗散步,與其他狗友寒暄,聊一些有關毛小孩之間的問題,如:寵物保險、獸醫診所等⋯相關問題,而遭鄰居造謠生事。已經有2至3個狗友與本人反應,但與我很色的這件事毫無相關性。這毀謗的事件也與鄰居訴說,她說要告就去告。請問我需要佐證什麼資料提告勝率比較高呢?心靈上已受到鄰居造謠而不開心,想想是否有方式制裁或是警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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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020321(一般會員) 2024-08-09 15:05:16
您好,近日我同事在IG公開帳號,發多篇限時動態,惡意漫罵我,已嚴重影響到我名譽跟生活,已經全部截圖存證,請問是否能對他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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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先生(進階會員) 2024-09-17 18:14:27
您好,請問如果有人在LINE同事群組散播不實謠言以及謾罵外加在臉書社群散播關於我的不實謠言還附帶照片,包括我的姓名IG以及LINE的個資。
這樣能提告嗎?能告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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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4-09-26 23:08:25
請問,如果是以沒有指名道姓的方式去說別人有外流,但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是在說誰,這樣算毀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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