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私行拘禁?

刊登:2018-10-24・最後更新:2022-11-29

案例

B向A借款50萬元,A屢屢向B催討不果,即綑綁B強押至空屋,B承諾3日內還錢後,A將B放走,B因被綑綁而出現皮肉傷。則A除了犯私行拘禁罪外,是否也可能觸犯輕傷罪?

本文
圖1 什麼是私行拘禁罪?||資料來源:吳景欽 / 繪圖:Yen
圖1 什麼是私行拘禁罪?
資料來源:吳景欽 / 繪圖:Yen

一、私行拘禁罪與輕傷罪的成立要件(見圖1)

(一)私行拘禁罪的要件

  1. 私行拘禁或以非法方法,剝奪他人的行動自由,就成立私行拘禁罪[1]

  2. 任何人皆可逮捕現行犯[2],也必然會涉及私行拘禁罪,但可以主張是依法令的行為來阻卻此罪的成立[3]

(二)故意輕傷罪的要件

詳細請見《什麼構成傷害?》、《一樣使人受重傷,為何有刑度的差別?淺談重傷罪與傷害致重傷罪

二、A是否構成私行拘禁與輕傷罪

(一)A雖是為了討回借款,但違反B的意願強押至空屋,已使B的行動自由受到拘束,成立私行拘禁罪無疑。

(二)至於B因受綑綁,造成身體皮肉傷部分,因私行拘禁,往往以強暴、脅迫方式為之,因此造成的傷害就屬私行拘禁行為結果的一部分,除非另外有傷害故意,否則就只成立私行拘禁罪,而不另外成立故意輕傷罪[4]

三、法律後果

(一)私行拘禁罪的法定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5]

(二)因私行拘禁造成被害人死亡,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造成被害人重傷,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6]

(三)私行拘禁罪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就算被害人不提告訴,檢察官亦可偵查、起訴。

(四)私行拘禁罪的法定刑最高雖為5年有期徒刑,但因最輕本刑仍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檢察官仍可為緩起訴[7]。而若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亦可宣告緩刑[8]

(五)私行拘禁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官宣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就可易科罰金[9]或易服社會勞動[10]

註腳

  1.   刑法第302條第1項:「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   刑事訴訟法第88條第1項。
  3.   刑法第21條第1項。
  4.   最高法院30 年上字第 3701 號刑事判例
  5.   刑法第302條第1項。
  6.   刑法第302條第2項。
  7.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
  8.   刑法第74條第1項。
  9.   刑法第41條第1項。
  10.   刑法第41條第3項
延伸閱讀

吳景欽(2020),《什麼構成傷害?》。
吳景欽(2020),《一樣使人受重傷,為何有刑度的差別?淺談重傷罪與傷害致重傷罪》。

LU0006300(一般會員) 2021-01-07 07:52:23
本題應還要討論違法性的問題吧?行為人係因被害人欠錢,或被害人是竊盜現行犯,因而犯私行拘禁,能不能算自助行為或依法令的行為而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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