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向A借款50萬元,A屢屢向B催討不果,即綑綁B強押至空屋,B承諾3日內還錢後,A將B放走,B因被綑綁而出現皮肉傷。則A除了犯私行拘禁罪外,是否也可能觸犯輕傷罪?
私行拘禁或以非法方法,剝奪他人的行動自由,就成立私行拘禁罪[1]。
任何人皆可逮捕現行犯[2],也必然會涉及私行拘禁罪,但可以主張是依法令的行為來阻卻此罪的成立[3]。
詳細請見《什麼構成傷害?》、《一樣使人受重傷,為何有刑度的差別?淺談重傷罪與傷害致重傷罪》
註腳
吳景欽(2020),《什麼構成傷害?》。 吳景欽(2020),《一樣使人受重傷,為何有刑度的差別?淺談重傷罪與傷害致重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