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即將出生,想要好好取個名字。只是,孩子一定要跟爸爸的姓嗎?可不可以跟媽媽的姓呢?
姓名,是識別個人的符號[1]。在法律上不會影響財產(包括遺產)怎麼分配,也不影響如何祭祖拜拜。
我國的民法親屬編及繼承編,是在民國19年(1930年)制定的,並於次年施行,當時民法第1059條規定子女姓氏只能從父姓,除非招贅才能例外從母姓[2];後來在民國74年(1985年)修正第1059條,增加了母無兄弟者,可約定從母姓[3]。但時代在變,法律當然也會跟著改變。
到了民國96年(2007年)5月23日,民法第1059條已修法為父母可約定小孩從父姓或母姓[4]!沒有設定其他條件限制。因此,生了孩子報戶口時,父母要約定小孩姓氏,並且填寫子女姓氏約定書,也就是,小孩不再是理所當然地跟爸爸姓。
萬一父母雙方喬不定該怎麼辦?民國99年(2010年)5月19日修正民法第1059條第1項[5],規定雙方搞不定,那就由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也是目前現行法規。在這之後,戶政事務所就多了籤筒,裡面放兩顆球,一個寫父姓、一個寫母姓,在戶政事務所公平公正公開地抽籤決定。有趣的是,根據2017年的統計,這幾年來的抽籤結果,從母姓比率為歷年新高,比從父姓多了4倍[6]。可見從母姓有增加的趨勢。
所以從父姓就不能分娘家財產、從母姓就不能分夫家財產是沒有根據的說法,請不要相信! 從父姓或母姓,與遺產分配沒有關係,也跟是不是招贅,或娘家沒有兄弟無關。遺產分配的依據是看有沒有民法的親屬關係,而不是看跟誰姓。此外,從父姓或母姓,當然也不影響扶養義務。
最後,關於慎重追遠,沒有跟誰姓才能拜哪家的強制規定。在活著的時候好好對待彼此,比往生之後再爭執誰能拜、誰不能拜來的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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