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正是俗稱的「違建」,是指未經過政府許可,就擅自建造的建築物[1]。正因為這種建築物沒有經過政府於核可後發給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所以屬於違法的建築物,無法向地政機關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不應該拿著違法的東西要求政府讓它就地合法吧!)[2]。
而不能辦理登記的違章建築,也就是沒有所有權狀、建物謄本的違章建築[3],在實務上會產生什麼問題?一來是所有權的疑義(既然沒有所有權狀,要如何證明是由何人所有?能否出售並移轉所有權?)[4]、二來則是使用上的疑義(能否實際使用?是否會被拆除?能否出租?)。礙於文章篇幅,以下著重說明出租違章建築的部分。
從法規層面來看,違章建築雖然沒有經過政府核可,是一種違法存在的建築物,但從根本而言,違章建築的性質還是建築物(而且屬於不動產[5]),有一定經濟價值,在我國社會也確實作為市場上的交易客體。因此,即便興建違章建築的人(也就是「原始起造人」)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也只是對於「所有權」的抽象法規限制而已,不影響他對違章建築具體為管理或處分的權利[6]。
換句話說,違章建築的實際使用,是不受限制的,因此有權處分違章建築的人(除了原始起造人,也包含之後透過買賣、繼承等方式取得事實上處分權的人),確實可以將違章建築出租。
違章建築既然是違法存在,自然會面臨遭舉報拆除的可能,而房客最擔心的問題,莫過於在租賃期間因違章建築的拆除而頓時流離失所。因此,在簽立租賃契約時,房客最好要求房東提出建物謄本或所有權狀,以確認房屋不是違章建築。而房東為避免後續爭議,也有義務主動告知房客實際情況[7]。
畢竟違章建築有被拆的風險,所以一般來說,租金通常較低,對於特定族群還是有一定吸引力,因此事實上承租違章建築的人確實不在少數。但假若在承租期間,真的發生舉報拆除的情形時,房客是否可以向房東請求賠償?或是,房客簽約後才偶然發現房屋是違章建築,想要提前向房東終止租約,則房東可否要求房客賠償?(見圖1)
如果房東有事前以口頭或書面(例如在房屋的現況點交確認書勾選房屋是違建、說明違建的範圍[8])的方式告知房客說房屋是違章建築,或許在租約裡面就會有關於「房屋於租賃期間遭拆除時,房東不須負責」等類似的約定,畢竟雙方於簽約時都已經認知房屋是違章建築,也預見房屋隨時會有遭舉報拆除的可能,則房東為避免自己的損害,就可能會先特別加註免責約款[9]。
但假若房東只有事前以口頭告知,卻漏未於契約內載明免責約款時,房東是否還可以免責?這時候就是看訴訟上的舉證能力了,只要房東可以證明當初簽約時房客就知悉房屋是違章建築,則即便沒有書面的免責約款,房東也不需負責[10]。
總結來說,房客若於事前就知悉房屋是違章建築卻仍然同意簽約時,那麼即便房屋在租賃期間就遭拆除,恐怕也不能向房東求償。
相反的,若房東沒有事先告知房客房屋是違章建築,則對房客來說,也就完全沒有預見租屋處會被拆除的可能性[11],如此一來,當房屋在租賃期間遭拆除的話,房東就必須負起契約義務。
因為依照租約,房東本來就要負責提供可以使用的房屋,沒想到中途卻因為房子被拆而無法繼續提供,也就是無法繼續履約,這種情況正是「契約義務的違反[12]」。則此時房客便可以依照民法第226條[13]、第423條[14]等規定,請求房東賠償受到的損害,像是裝潢設計費用(通常租屋做為營業使用時,房客大多會有一些特殊的裝潢設計)、管線裝設費用或搬遷費用(在找到下個租屋處前,因短暫住在飯店的額外支出)等。
另外,如果被拆除的違建只占房屋的一部分(例如遮雨棚、陽臺外推),並不是整個房子都被拆掉的話,房客就只能依照民法第435條規定請求按照拆掉的部分「減少租金」而已,只有當剩下的部分已經無法居住、營業等,才可以終止租約[15]。
假設違章建築沒有被舉報、也還沒有被拆除,但房客簽約後[16]才偶然發現房屋是違章建築,單純出於擔心而想提前終止租約的話,是需要負起契約責任的,因為「擔心被拆除」並不是合法終止契約的理由(一般的租約通常不會事先做這種終止的約定,不過也有些租約有約定說房客可以不附理由任意的終止租約,只不過這種任意提前終止的條款,通常伴隨著必須「提前通知房東」,或賠償房東「違約金」的條件[17])。
換句話說,違章建築沒有被舉報、也還沒有被拆除時,因為什麼都還沒發生,租賃契約還是有效存在,所以此時會變成是提出要終止契約的房客違約,而可能需要對房東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但假若房屋還沒被拆除,但已經被列冊而隨時可能遭拆除的話,房客就可以依照民法第424條[18]的規定,跟房東主張居住的地方有瑕疵,已經危害自己的居住安全,進而要求終止租約且不用賠償。
綜合以上所述,違章建築雖然受到建築法規限制而不是一個合法的存在,但因為其性質還是建築物,所以仍有使用效益而可以出租。
至於房客於承租建築物時,務必先向房東確認房屋是否為違章建築,若已經知道是違建的話,則要再三考慮是否同意承租,因為在「明知是違建而仍同意簽約」的情況下,幾乎無法受到法律保護(當房屋突被舉報拆除時不只無法求償,連自己想終止租約時也可能需要對房東負起違約的責任),但更重要的是實際上的安全問題(例如消防設備、避難空間等),所以即便違章建築的租金相對便宜,在簽約前都還是要審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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