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時間、薪資與年終獎金各有什麼規定?


文:陳玠宇(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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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以下的教育體制中,可以將教師約略分為四種類型: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不同類型的教師在聘任、工作時間、薪資與獎金方面都有不同規定。

一、工作內容、工時和請假規定(見圖1)

圖1 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內容、工時等差別大解密||資料來源:陳玠宇 / 繪圖:Yen
圖1 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內容、工時等差別大解密
資料來源:陳玠宇 / 繪圖:Yen

(一)工作內容

正式教師和兼任、代理、代課的工作內容在法律規定上略有不同。

正式教師除了上課以外,還需要擔任導師,並參與學校的學術或行政工作[1]

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的工作原則上就只有課務,不得擔任學校導師或是各處室的行政職務,但仍須參加經指派和教學或行政有關的研習或活動[2]。如果有經主管機關核准的特殊情況,代理教師可以例外擔任學校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3]

(二)工時

過去立法院曾數度研議將教師工時納入法律規定,但此涉及教師工作的性質以及寒暑假如何規定等問題,引發各方不同意見,也導致修法未果[4]。因此目前教師法仍未有教師的工時規定,部分地方政府在教師出勤的行政規則中訂有每日工作8小時的規範[5],雖教師法沒有明文規定,但觀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聘任辦法」),仍可得出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的不同規定:

1. 正式和代理教師:「全部時間」

教師法並未規定正式教師的工時,但聘任辦法有規定,代理教師是以「全部時間」擔任編制內教師所遺留的課務[6],依此反面推論,編制內的正式教師的工時,亦應採相同的「全部時間」的解釋。

2. 兼任和代課教師:「部分時間」

聘任辦法規定兼任教師和代課教師是以部分時間擔任課務[7]

除了部分地方政府有將工時訂入教師出勤要點外,其餘地方政府仍依循上述「全部時間」和「部分時間」的模糊規定。實務運作上,正式和代理教師依學校上學到放學時間出勤,多為早上8點到校、下午4點離校,負責導師或行政職務者則依職務需求調整;兼任和代課教師僅在排定課程的時間到校即可。

(三)請假

正式教師依據教師請假規則辦理,代理教師則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中央或地方法規對於兼任和代課教師的請假並沒有規定,他們的請假規則多由學校依校務需求自行訂定

現行規定下,正式和代理教師的每年給假日數並無太大不同,僅正式教師的病假為28日[8],代理教師的病假則為14日[9],其餘如7日事假、7日家庭照護假、14日婚假等[10],並無不同規定。

二、薪資和獎金(見圖2)

圖2 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薪資、獎金差別大解密||資料來源:陳玠宇 / 繪圖:Yen
圖2 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薪資、獎金差別大解密
資料來源:陳玠宇 / 繪圖:Yen

正式教師的薪水是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的規定,其待遇分為本薪、加給及獎金[11]。至於代理、兼任和代課教師的薪水則依據聘任辦法有不同規定[12]

(一)正式教師

依照教師待遇條例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薪級起敘基準表規定,具備大學學歷的正式教師起敘薪級為第29級,月支金額為22,435元(以下均指新臺幣),學術研究加給為20,700元,若擔任導師工作則有每月導師加給3,000元。

獎金的部分分為考核獎金和年終獎金,通過考核者支給月薪總額1個月的考核獎金[13]。而公務員年終獎金為一個半月,教師也不例外,但有趣的是,其實公務員發給年終獎金並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但每年行政院都會發布該年度的「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以「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14],一個半月也成了多年來所依循的傳統。

(二)代理教師

雖然法源不同,但代理教師本薪和加給的規定原則上同於正式教師的規定,有本薪、加給及獎金。兩者不同的地方在獎金部分,代理教師不受年終考核[15],因此無1個月的考核獎金。至於年終獎金部分,則聘期依比例調整,現行中央法規對於代理教師並無聘期規定,代理教師原則上為一年一聘,聘期在不同地方政府下有不同規定,多半為扣除暑假時間的10個月,亦有部分地方政府為11個月或12個月[16]

(三)兼任和代課教師

兼任和代課教師僅受領鐘點費,無其他加給或獎金。依照目前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小學每節課的兼任鐘點費為320元,國中為360元,高中則為400元。值得注意的是,自本基準發布起,僅小學的鐘點費曾於2018年調整,由260元調漲至320元,換算上課時數,國小代課教師才終於和國高中代課教師的每分鐘8元同酬,國高中的代課鐘點費則不曾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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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特(進階會員) 2021-11-01 04:02:28
請問若在A校上學年度有接工作一整年的代理導師聘約,工作契約結束後離開;下學年度改在B校擔任代課教師。那麼當年度是否可以請領當年之年終獎金呢?是要回A校請領,或是可以在B校請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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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玠宇(認證法律人) 2021-11-10 03:37:38
您好,我是本文的作者。

按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其中第三點發給基準規定:「……二月一日以後各月份到職人員,如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以及十二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並均以十二月份所支待遇基準為計算基準。」

簡單來說就是依據在職月數按比例計算哦,因為代課老師無年終獎金,所以應該向A校請領,假設在A校待滿一學年,因為只有上學期符合「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所以只有上學期的部分能夠依比例請領年終。

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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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進階會員) 2022-01-18 17:41:12
我是在109.08.01開始在國立高職擔任代理教師,聘約是到110.07.31。
110/07/31 後因為照顧孩子,就暫時沒有在繼續教職。
也未在110年12月代理或代課(其實這個領域我真的不太懂,為什麼年終並不是照比例,而且一定要12月至少有一天工作)。

所以我想要確認跟知道的是,今年111年1/22,我是不是沒有辦法領到110年那六個月的年終獎金?!

我看了所有的法規也爬了很多文,其實也還是覺得很模糊。

代理教師其實是勞保,為什麼年終不是以勞保下去算?這時候又適用於軍公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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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育圻(進階會員) 2022-07-27 01:33:27
請問若於私立擔任專任教師一職9年(碩士學歷、有教師證),後續轉任國立代理教師一職,在敘薪上是否從410點起算,還是從初任重新起算?年資部分可否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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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惠娟(一般會員) 2022-12-15 03:41:44
私校於11月告知教師,因學校新建大樓而當年無法發放年終獎金,請問教師有什麼申訴管道?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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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進階會員) 2022-12-29 12:31:07
您好,想請問若在A校代理聘約自110/8/1~111/7/31,隔年111/8/1於B校考取正式教師,但在代理期間因車禍111/2月~4月在家請延長病假養病,這樣是否有代理期間上半年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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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016177(一般會員) 2023-10-01 07:23:16
請問如果在a校擔任一年代理老師,原本第二年續聘,中間因為其他原因停聘幾天並重聘,這樣代理老師的年終獎金會如何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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