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外籍家庭看護A,來臺灣已經2年,與她照顧的阿嬤情同祖孫。A的先生也在臺灣工作,兩人假日時會相約見面。最近A發現生理期沒來,一驗之下發現自己懷孕了,跟先生討論後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但她很猶豫是否該讓雇主知道,深怕因此被遣返。已經跟臺灣人結婚的朋友告訴A,移工被禁止在臺灣生產,在臺灣生產的都是逃跑外勞,小孩會被送養,也讓她覺得非常困惑……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上半年(2021年6月)為止,臺灣引進移工(外籍勞工)人數達70餘萬,其中約有37萬為女性[1],這些女性移工分別在製造業工廠擔任作業員,或是在養護機構擔任機構看護,或是在個別家庭擔任看護工或幫傭。將近6成的女性移工都是20歲至35歲身體健康的育齡女性,因此移工懷孕議題難以避免,不論雇主或移工本身都應該了解相關規定。
關於懷孕移工所面臨的抉擇與保障,從懷孕、生產到養育,有以下許多值得討論的著眼點。
首先,臺灣對移工並沒有規範任何禁孕條款。不論國籍、業別,所有受僱者都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因此家庭看護及幫傭雖然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在臺灣懷孕生產的權利一樣受到保障。
然而,移工懷孕不一定直接指向生產,或有身心、家庭及優生保健考量,可選擇合法人工流產,並依按懷孕週數享有產假,使移工的身心獲得足夠休養,再回到工作崗位上[2]。
若移工決定繼續妊娠,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3],雇主不可以因為勞工懷孕或生產,就將他解僱,也不能要求他離職或給予歧視性待遇,雇主如果違反規定,得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4],聘僱許可也會遭到廢止,並管制雇主2年不得再聘僱移工[5]。
另一方面,倘若移工因孕期身心不適,而主動提出離職,是否就必須立即離境呢?一般情形下,移工必須在離職後一定期限內找到新雇主,才能繼續在臺灣工作及合法居留。但懷孕移工因為情況特殊,可以檢具懷孕診斷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向勞動部申請暫緩轉換雇主,並留在臺灣待產[6]。而原雇主聘僱其他移工的權益同樣受到保障,如果離職移工因懷孕暫緩轉換雇主,雇主不需等到移工另行受聘,即可聘僱其他移工[7]。
雇主、移工除了要知道懷孕不是解僱的理由,更要注意移工所受的母性保護和本地勞工是一樣的:產前享有5日的產檢假,生產前後享有8周的產假,配偶享有5日陪產假[8]。
產檢假、陪產假薪資雇主應該照給[9],而產假薪資規範則略有不同。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廠工或機構看護工等移工,產假期間可以依工作是否滿6個月而領全薪或半薪[10],產後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11]。而家庭看護工及幫傭,由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儘管享有8周的產假,雇主卻沒有給付產假薪資的義務。
不論移工選擇繼續工作或暫停工作,都可以在臺灣將小孩生下來。申請暫緩轉換雇主的移工生產後,可以向勞動部申請續行轉換雇主,只要在一定期限內有新雇主願意聘僱,產後的移工媽媽也可以在臺灣繼續合法的工作。而且因為移工也有健保,可以使用健保在醫院生產,新生兒出生後也可以依附合法居留的媽媽或爸爸而立即取得健保[12]。另外,只要移工有能力扶養,新生兒就可以和該移工一起在臺居留[13]。
附帶一提,新生兒雖然可以有健保、在臺居留,但臺灣的新生兒國籍認定原則上採屬人主義[14],跟美國的屬地主義不同,如果父母都不是臺灣人,新生兒會以父母親的國籍為國籍。
這麼看來,移工想要保有工作權是否就必須在臺生產呢?對於很多準媽媽移工而言,由於經濟條件、支持系統等考量,在臺灣生產不一定是最佳選擇。那麼,移工能不能利用產假返鄉生產後,再來臺繼續工作呢?
移工返鄉再入境需要向移民署申請重入國許可[15],並在重入國許可效期內返臺。至於重入國許可可以允許移工出境多久?雖然原則上是1個月,但只要在居留證有效期間內,都可以由勞雇雙方議定,向移民署申請效期更長的許可[16]。因此,待產的移工也可以與雇主約定一定期間做為產假,向移民署申請重入國許可,即可於產前返鄉待產,於產後再持重入國許可返臺繼續工作。
若是移工在臺生產後,難以同時兼顧育兒和工作,而想將新生兒帶回母國交由家人照養,亦可向母國政府辦妥該新生兒旅行文件,在居留證有效期間,循前面提到的勞雇議定休假、向移民署申請重入國許可等流程辦理出入境,以保有工作權。
臺灣並沒有移工的禁孕條款,反而禁止雇主因為A懷孕、生產,就將他解僱、遣返,A可以享有產檢假、產假,先生也有陪產假,但若實在無法兼顧工作而必須離職,也可以辦理暫停轉換雇主程序,產後再行就業。A如果選擇在臺灣把孩子生下來,小孩可以合法享有健保及居留權,不會被送養。即使A想要回國生產,或是在臺生產再把小孩送回母國,都可以向移民署申請重出國許可,並注意母國的相關出入境規定,確保再次來臺繼續工作的權利。關於移工在不同聘僱樣態時懷孕生產要注意的權利、事項,可以參考表1。
1.享有產假 2.新生兒可納健保 3.需考慮新生兒養育問題
1.享有產假 2.需申請重入國許可
1.可申請暫停轉換雇主 2.新生兒可納健保 3.需考慮新生兒養育問題
1.可申請暫停轉換雇主 2.需申請重入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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