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條法條的出現都有「立法理由」。
例如,為什麼在臺灣想要買賣房地產的時候,民法規定要有書面契約?為什麼不能口頭說好就買賣房地產?這背後的原因,就是「立法理由」。
立法理由,可以讓我們知道這個法條為什麼存在、為什麼這樣設計,而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知道遇到事情需要運用法條時,該怎麼「使用、解釋」法條內容。
我們用上面的例子繼續來說明。
民法第758條[1]規定不動產物權(例如房地產買賣)的移轉登記、變更登記要用「書面」才可以。根據這一條的立法理由[2],是因為不動產交易是一種重大交易,對於人民的權利影響很大,為了慎重起見,也為了政府機關運作上的需求,才要求臺灣不動產的移轉、變更登記,都一定要用書面才有效。
然而,什麼是「書面」?是一張白紙上面寫著雙方的名字,就叫做書面嗎?還是一定要寫到100頁的詳細文件,才叫書面呢?單從字面上的文義,其實也不清楚。但只要查找同一條的立法理由,就可以知道這裡所謂的「書面」雖然不用繁複,但至少要清楚記載「移轉、變更的意思或是合意」。
依照立法理由,我們可以知道為什麼在臺灣房地產的移轉、變更一定要用書面;我們也可以知道這個條文中所謂的「書面」,是指房地產登記一定要有一份書面資料,而且上面要寫清楚類似「本契約是要移轉、變更登記某房地產」,並經過雙方同意或簽名等文字。
想要查詢立法理由,可至立法院法律系統,網址是: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在立法院法律系統,以法律名稱或法條的內容進行搜尋,我們以本文提到的房地產移轉變更當作範例。因為房地產移轉涉及民法,因此先以民法作為搜尋關鍵字(圖1)。
其次,選擇想要查詢的法律名稱。與民法相關除了民法各編外,還有入出國及移民法。因為房地產屬於民法裡的「物權」相關內容,因此選取「民法第三編物權」(圖2)。
在這個頁面的左方區塊,可以看到你想查詢的法規歷經幾次修正、修正的年份;中央區塊會顯示現行條文(圖3)。
如果你想一次看完每一條的逐年修正,選取左方區塊上方的「法條沿革」(見圖3),即可查詢這部法典每一條、每一次的修正內容以及立法理由,內容會長這樣(圖4)。
如果只想要查詢某一版次的條文與異動,也可以選取左方區塊的各個年度,再選取中央區塊的異動條文及理由,就可以單獨看到某一版次的內容。
例如,你只想知道民法2012年時修了哪些條文,可選取左方「中華民國101年5月29日修正」的版次,再選取中央區塊「異動條文及理由」(圖5),即可發現當年度僅修正民法第805條及第805條之1,而沒有其他異動(圖6)。
某些法條因為歷時悠久,或是法條設計比較粗糙,可能沒有詳細的立法理由可以參考,這時候就必須去查詢「立法資料」,也就是當時立法院開會的會議紀錄、討論紀錄。要查詢這個資料,可以點選中央區塊上方的「立法歷程」,閱覽各項立法紀錄與相關文書進行了解(圖7)。但要注意的是,這些立法資料可能不會全部變成立法理由(例如委員會審查過程中可能會討論、剔除某些條文或內容),使用上要特別注意。
立法理由,通常對於法律工作者來說較為重要,因為有助於解釋與使用法律,但對於一般民眾來說也相當重要,如果自身面對法律問題卻又不了解法律文義,則可以嘗試從立法理由當中了解法律的作用與效果,進一步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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