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新聞媒體上看過「大法官作出釋字XXX號解釋」嗎?你知道這些解釋都已經是即將要被取代的「末代解釋」了嗎?「憲法訴訟法」2022年1月4日生效後,大法官就不會再作出「解釋」了。究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改變?改變的重點在哪?會對人民權利有什麼樣的影響呢?希望以下內容可以幫各位解決「大法官解釋為何消失了」的疑惑!
「憲法」是國家運作的根本原則,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權力的實施,都要依照憲法進行,尤其對人民權利影響很大的法律規範,更應該受到憲法的拘束。為了避免國家違反憲法、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我們有一套「違憲審查制度」,就是用來確認國家法律有沒有符合憲法要求的制度。
違憲審查的任務在我國是由「大法官」負責,而符合哪些條件才可以聲請審查、審查程序如何進行等,原本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進行。但大審法自1958年公布,至今已超過60年[1],前一次修正距離今天也超過25年,而且在案件量愈來愈多,類型也愈來愈複雜的情況下,大審法已經無法應付現在的需求。
此外,過去的大審法規定大法官只能對於「法律規定」進行違憲審查,也就是只能判斷法律條文本身是否違反憲法。但是這樣的解釋方式產生了一個漏洞,也就是當法官適用法規作成判決時,法規本身雖然合於憲法要求,但是法官以不正確的方式適用法規,導致判決結果侵害了人民基本權利[2],這樣的「裁判違憲」狀態,並無法用原本的違憲審查方式解決。為了突破目前的違憲審查障礙並解決大審法適用上的問題,全新的「憲法訴訟法」應運而生。
憲法訴訟法有以下五種不同於以往大審法的重要新變革:(見圖1)
就像前面提到的,過去的大審法規定大法官只能對於「法律規定」進行違憲審查[3],無法審查「裁判違憲」的情形;新制定的憲法訴訟法,讓大法官不再只能就抽象的法律規定進行違憲審查,對於法院作成的裁判內容,大法官也能夠檢視是否遵循憲法[4]。這樣的改變修補違憲審查制度既存的漏洞,也降低了人民權利被國家行為侵害的風險。
不同於大法官過去審理案件是以「會議」方式進行[5],並公布解釋或不受理決議;在新法下,大法官則是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6],審理的結果則做成「判決」或「裁定」並對外宣告,類似於我們較熟悉的訴訟程序。
過去大法官依大審法採「會議」方式審查案件時,應有大法官目前全部人數(15人)2/3出席,並且要有出席人數2/3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通過[7],實務運作上,常有案件因過高的會議出席及表決門檻限制,導致無法透過會議程序完成審結。而依據新法所規定的審理方式,大法官如果要作成「判決」,雖同樣應由大法官目前全部人數2/3以上出席參與評議,但僅須有大法官目前全部人數過半數的同意[8],即可作成。這個改變讓大法官更容易表達意見,而並非只有「出席者」的意見被採納,這也有利於大法官們對於違憲審查案件作出決定。
新法除了規定憲法法庭作成的裁判書必須公開[9]外,在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所提出的聲請書、答辯書等原則上也都必須對外公開[10]。除此之外,新法更規定判決書中必須記載參與判決的大法官姓名,以及各大法官是否同意判決主文的意見,主要負責撰寫判決的「主筆大法官」也必須標記在判決上[11]。藉由更公開透明的程序,讓社會大眾可以更瞭解案件內容及判決形成的經過。
新法新加入了「專家諮詢」制度,大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認為有需要,除了可以通知當事人或相關人士到庭表達意見外,亦可以指定專家、學者、團體等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12]。
另外,新法引進國外的「法庭之友」制度,讓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即使只是情感上關注案件,也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經過同意後,主動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供憲法法庭審判時參考。如果案件當事人決定採用這些「法庭之友」的意見或資料,這些意見或資料可以被視為是當事人自己的陳述[13]。
對於法院作成的裁判內容,大法官也能夠檢視是否遵循憲法,不再限於只能就抽象的法律規定審查,裁判違憲審查的新增,某程度補足了原本違憲審查制度的漏洞[14],也因此降低了人民權利被國家行為侵害的風險。
審查程序更加公開透明,讓制度運作攤在陽光下,所有的意見以及大法官的想法原則上都會被公開,當民眾的監督力量足夠,大法官們將會更謹慎地作出正確判斷。
另外,法庭之友制度讓與案件沒有直接關係的一般民眾,也能適時在憲法法庭上表達專業意見,這顯示了憲法訴訟不僅是為了解決少部分人所面臨到的問題,憲法法庭所作成的每一個判決都將影響人民的權利[15],應該保障所有人的參與;換句話說,依據憲法訴訟的作成裁判可說是與每個民眾都有關係,而不單單只是「別人的訴訟」而已。
「憲法」聽起來似乎是一部離一般人民非常遙遠的法規範,但憲法中載明了每個人民所享有而不容許被侵犯的基本權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平等權等[16],都與每個人一天中各種行為緊密相關。憲法法庭的違憲審查所扮演的就是基本權利守門員的角色,為人民把關基本權利是否被不當侵害。
憲法訴訟法將於2022年1月4日施行,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也將邁入一個新的紀元。新制度的施行會遇到什麼樣的阻礙還有待觀察,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些公共事務需要我們多一份關心,這樣改變就會走在愈來愈好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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