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雲中逆旅」專欄/臺灣人在大陸身故,繼承人如何辦理臺灣遺產繼承?一切從公證開始 刊登日期 2024-10-21 更新日期 2024-10-21 4 0 「雲中逆旅」專欄/臺灣人在大陸身故,繼承人如何辦理臺灣遺產繼承?一切從公證開始 文:盧律師(認證法律人) 刊登日期 2024-10-21 更新日期 2024-10-21 4 0 臺灣人在大陸亡故,通常由醫院或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1],家屬必須仔細核對登載的資訊,並且妥善保管[2]。不過,如果要在臺灣辦理戶政及繼承事務,大陸的死亡證明書是無法直接使用的,必須先經過公證及查驗的手續。根據兩岸在1993年簽署的「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臺灣和大陸分別由臺灣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和大陸的中國公證員協會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員協會,來負責寄送及查證公證書的事宜[3]。 一、兩岸文件要先在出具方辦理公證(認證),再經對方查驗[4],才能使用 在大陸辦理與臺灣相關的公證比較特殊,公證處必須具有辦理「涉台」公證的資質,不是所有的公證處都可以辦理,所以辦理前,必須提前詢問並確認。 一般是死者的配偶或親屬前往辦理死亡公證事務,如果也是臺灣人,除了辦理人與死者的證件(臺胞證)外,還必須提供辦理人與死者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例如臺灣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婚姻關係的證明。同樣的,臺灣的文書在大陸也無法直接使用,必須先在臺灣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由臺灣公證人認證[5],並經過大陸公證協會的核驗後,後續才能在大陸的公證處用來申辦死亡公證書[6]。而在大陸製作的死亡公證書,也必須經過海基會驗證後[7],在臺灣的法院或主管機關才能作為認定依據[8]。 透過兩岸文書傳遞和查驗手續後,配偶或繼承人才可以開始辦理臺灣的繼承事務。以北京為例,兩岸公證書(認證書)的寄送及查驗流程,如下圖1: 圖1:兩岸公證書寄送及查驗流程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二、寄送進度可上網或電話查詢,文書到達後再去辦理查驗 不論在大陸或臺灣的公證處辦理公證(認證)時,公證人都會將公證書的正本交還給辦理人,副本則要寄送到對岸:在大陸是透過當地的公證協會寄到臺灣海基會,臺灣則是透過海基會寄到辦理人指定使用的省份(或直轄市、自治區)[9]的公證協會[10]。辦理人可以透過官方網站查詢文書寄送的進度,例如北京市公證協會的「涉台公證副本寄送查詢」、臺灣海基會的「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文書驗證查詢」。當文書副本到達當地時,再持身分證件及公證書的正本前往辦理查驗手續[11]。 附帶一提,臺灣海基會辦驗證一般是採取「馬上辦」的原則,通常1小時就會發給證明[12],並按件數收費,原則上1份要新臺幣300元[13];北京市公證協會則是經申請後,按通知的日期前往取件(通常是3個工作日)[14],目前核驗手續不收費[15]。 三、取得驗證過的大陸公證書,在臺灣辦理繼承 當取得經過臺灣海基會驗證後的大陸公證書,配偶或其他繼承人就可以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死亡登記),同時向臺灣的稅務機構申報,開始辦理臺灣遺產的繼承手續。根據規定,原則上繼承人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次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16]。不過,當被繼承人在大陸地區死亡,經大陸地區有關單位出具死亡證明者,則可以延至「海基會的驗證證明之日」起算[17]。兩岸文書的公證驗證程式繁瑣,寄送傳遞也耗費時日,這也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彈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