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目錄 法科人物誌專欄/《我就是我:跨性別職場的無牆之界》職場出櫃與被出櫃的難解之題 刊登日期 2024-12-17 7 0 法科人物誌專欄/《我就是我:跨性別職場的無牆之界》職場出櫃與被出櫃的難解之題 文:周夢蘋(進階會員)、陳琦姸(認證法律人) 刊登日期 2024-12-17 7 0 關注 Deven 經營的 Podcast《 阿塔男孩跨旅程》有一段時間了,今晚終於見到面,他的率性開朗,給了整場專訪很多歡笑聲;多年的跨性別經驗分享,也提醒我們在現今的多元社會,如何尊重的去看待每個人的性別認同、接納不同的性別經歷。 女生就該如此?男生就該如此? 大一那年,Deven 正式出櫃:「我爸媽願意去理解,18 歲到臺北動平胸手術時,都是爸媽請假陪我看診、回診,復原期也都是他們照顧我的。」家人的支持,讓他能勇敢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在性別二元論的社會中,女生要穿粉紅色,男生要穿藍色;女生要玩芭比娃娃,男生要玩戰鬥陀螺;拍畢業照時,女生要扮成小公主,男生要扮成小王子。「女生就該如此,男生就該如此」的刻板印象,將我們框在狹小的性別框架中。Deven 想起小五那年上的健康教育課:「那堂課是男女分開上,女生這班在教如何使用衛生棉,但當時我就覺得不想跟女生一樣,想到男生班那邊去,現在男生班在上什麼,對我永遠是個謎啊~」Deven 不喜歡被劃分在女生的群體,覺得被當成女生看待很不舒服,即使是參與生理課程的學習機會,也因為與性別標籤綁定而令他抗拒。 服飾、玩具、行為舉止到教育,無不受到性別刻板印象的規範、多方面因素的交織,有時甚至會自我質疑,是否應該迎合社會對性別的期待而改變自己?性別教育應該更加多元、包容,並且尊重個體的差異性。同時,也讓我們思考,在一個快速變化的社會中,我們如何更好的理解自己。 Deven 印象深刻:「小時候就在想是不是有個方法,可以去泰國變成我想要的樣子。」當時他耳聞泰國有「人妖」,還問媽媽能否到泰國變成男生,但被媽媽否決,說那是男變女,而且不正常。在還沒推動跨性別的年代,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這個詞對許多人來說還非常陌生。 履歷、員工人事資料,真的有顯示性別欄位的必要嗎? 跨性別者進入職場,還會經歷多道難關,性別欄位就是經常被討論的議題,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2023台灣跨性別族群生活處境報告》顯示,求職時曾因為跨性別身分被拒絕的比例達 17%,Deven:「我不確定放大頭照加性別,會不會不符合主流審美,第一關就被刷掉?因為就算被刷掉我也不知道;還有,如果面試當場需要另外填寫資料,我的性別欄就會空著,對方若有問,我就會如實回答我是跨性別。因為每次填性別都會有點 concern,覺得要避免法律問題。」 有這樣困擾的當然不只 Deven,求職中的履歷表、到職後的人事資料卡,幾乎無一例外地有性別欄需填寫,甚至直接與身分證字號的開頭數字連動呈現,這些對跨性別或具有雙性特徵的求職者、員工來說,卻是個難解之題。過去也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例:一位身分證性別為男性、性別認同為女性,而具雙性特徵的勞工到職後,填寫人事資料卡時告知主管自己的狀況,詢問性別欄要如何填寫,沒有獲得主管的具體回覆,他就依照自己的性別認同勾選為女性,事後卻被公司以勾選女性是填寫不實資料為由,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1]開除他。然而,法官認為這位勞工的行為並沒有虛偽不實,公司才違法!因為性別可以區分為生理性別、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等不同面向,勞工依照自己的性別認同在人事資料卡上勾選自己是女性,更在到職時就誠實告知主管他的狀況,當然不是虛偽不實、欺瞞的行為[2];相反來說,公司因為員工的性別認同開除他,是對不同性別認同的員工有差別對待的違法行為[3],可能面臨新臺幣(下同)30 萬~150 萬元的罰鍰,還會被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4]。 這些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許多公司會透過員工系統來管理,但除了雇主、主管或人資等,其實沒有必要對全體員工顯示過多的個人資訊,包括性別。「我發現當我輸入自己的名字時,除了看到名字和部門,還會顯示性別,但為什麼需要有性別?」對 Deven 來說,這樣的系統設置是將員工簡化成僅有男性或女性的選項,也等於是直接「被出櫃」,所以剛入職不久,便向人資反應這個問題,雖然人資解釋因系統較老舊,目前無法更改,但半年後 Deven 注意到,公司已經悄悄的將性別欄取消,這樣的變化讓他感到些許欣慰。雇主檢視內部表單,意識到沒有顯示性別欄的必要而刪除,可以營造出對多元性別更友善的職場[5];而臺灣社會的多元、開放與進步,或許就是每個人一點點的改變所累積的。 職場「被出櫃」其實是一種性騷擾 除了因為員工系統的性別欄被間接出櫃,跨性別更有在不願意、未被告知的情形下,被迫出櫃。在過去的一份工作中,Deven 曾與主管坦承自己的性別認同,請主管以男性的身分對待自己,也清楚表達自己的立場,說明會使用男廁,且不會請生理假。這不僅是一種對自我認同的堅持,更是一種希望被平等對待的渴望。主管也表示沒問題:「公司只看能力,不看性別」,一週後,主管把 Deven 拉到總經理室:「副總覺得這是大事,就幫你跟同事講了。」對於「被出櫃」這件事,是許多非二元性別、跨性別感到不被尊重的方式,只有當事人有權選擇如何、何時分享自己的身分,被他人擅自出櫃,可能面臨意料之外的偏見、歧視或霸凌。 除了當事人或許可以試著提醒身邊的人:「請不要幫我出櫃」。更重要的是,雇主不應要求勞工在職場揭露自身的性別、性別認同等極為隱私的個人資訊。如果要求非二元性別、跨性別員工必須揭露(無論由是主管代為揭露,或強迫員工自行揭露),同事接受不反對,才能留下來,這種特定針對跨性別、非二元性別,要求職場出櫃才能保住工作的指示,明顯和其他員工受到的待遇不同,已屬性別歧視[6],對員工造成敵意工作環境,是性騷擾的其中一種類型[7];而雇主在知道有性騷擾發生後,必須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8],例如訪談相關人員、對相關人員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等[9],雇主沒做到的話,將面臨 2 萬~100 萬元的罰鍰,一樣會被公布公司、負責人名稱[10]。 無牆之界,我們還在被看見的過程中 「我身邊的人,在職場上能不出櫃就不出櫃,因為出櫃後,別人看你的眼光會很不一樣。我們的行話是你的 Pass 度夠不夠高。」Deven 目前有接受賀爾蒙治療(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HRT)來逆轉原生性別的生理特徵,努力讓生理與心理的性別一致,他認為跨男更不會出櫃,因為 Pass 度比較高,只要透過 HRT,初期聲音就會開始變低、毛髮增生、月經減少而後停止,一旦聲音與毛髮改變,就很容易被認為是男生,所以跨男在這個社會是較跨女容易隱藏的,Deven:「不想出櫃的人,很多是因為不想要一輩子帶著標籤生活」。 Deven 也曾想過要進行手術摘除子宮與卵巢,以換得證件上的男性性別,但手術可能引發的沾黏風險、工作中斷以及漫長的恢復期,都讓他不得不仔細評估手術的必要性,Deven:「臺灣社會大部分還是無法接受免術換證,我個人想法是沒那麼樂觀,但我樂見,我們還有一段路要走」。 訪談的尾聲,問 Deven 希望社會大眾對跨性別有怎樣的認識和理解呢?得到了「被當作一般人對待」的回應。擔憂遭到不同的眼光、對待,正是跨性別在職場、社會出櫃後的難解之題。但不論是哪一種性別,都不應該被視為一個標籤,也不應成為衡量職場表現或工作能力的指標,對許多人來說,工作的價值應該是基於個人的能力和表現,真正的尊重,來自於對每個人獨特性的理解與接納,而非將其限制在狹隘的性別框架內。 每個人都希望在社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對於性別少數者來說,要從「不同」邁向「相同」,在現今的社會仍需持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