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第824條第1項規定[1],各共有人相互之間如果能就是否分割、分割方式協商達成共識,並簽署分割協議書的話,便可以用「協議分割」的方式,彼此約定如何分割共有物就好。
如果共有人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位共有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法院用裁判分割的方式來分割共有物[2]。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