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人原則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個法定必要機關[1],主要負責監督董事會的執行業務與公司業務的執行,可以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也可以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2]。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