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訂閱電子報
支持我們
menu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person
登入
註冊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醫療委任代理人
民事法
圖1 醫療
委任
代理人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規定於病人自主
權利
法第10條
[1]
,指經過
預立醫療決定
者(即意願人)事前委託,在意願人意識不清或昏迷時,代替意願人聽取醫療評估、簽立手術及侵入性醫療同意書,或者傳達意願人預立的醫療決定之人。
註腳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0條
:「
I 意願人指定之醫療委任代理人,應以成年且具行為能力之人為限,並經其書面同意。
II 下列之人,除意願人之繼承人外,不得為醫療委任代理人:
一、意願人之受遺贈人。
二、意願人遺體或器官指定之受贈人。
三、其他因意願人死亡而獲得利益之人。
Ⅲ醫療委任代理人於意願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代理意願人表達醫療意願,其權限如下:
一、聽取第 5 條之告知。
二、簽具第 6 條之同意書。
三、依病人預立醫療決定內容,代理病人表達醫療意願。
IV 醫療委任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意願人。
V 醫療委任代理人處理委任事務,應向醫療機構或醫師出具身分證明。」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貢獻者:
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陳勁圻
進階會員
紀岳良
認證法律人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
推薦辭典
×
公開署名
不公開署名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