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移轉

指危險負擔的移轉。危險負擔是不可歸責債權人債務人之事由,而發生毀滅、滅失者,該項損失之負擔而言[1]

 

註腳

  1.   林誠二(2015),《債編各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上)》,頁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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