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兩方當事人應給對方的給付,處於對價關係,如跟飲料店買飲料時,店家提供飲料給買家跟買家付錢給店家這二個行為,即屬具對價關係的對待給付。
在對待給付關係下,當一方未提出給付前,原則上他方得拒絕自己的給付[1],如前例當飲料店在還沒收到買家的錢之前,可以拒絕交付飲料給買家。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