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 陳郁庭 ( 認證法律人)於 2018-10-24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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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

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2款之定義,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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