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 Yt ( 認證法律人)於 2018-10-24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回到最新版本

雇主

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2款[1]之定義,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註腳

  1.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2款。
找不到相關法律用語嗎? 我要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