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

圖1 承攬||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承攬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1]

 

註腳

  1.   民法第490條:「
    I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II 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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